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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州市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时间:2022-09-06 12:5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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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州市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各县区(管理区)安委会,永州经开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经信委、市质监局、市商粮局、市食药监局、市国资委、市林业局、市农业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卫计委等有关部门,中央、省驻永及市属重点企业:

近年来,全省有限空间作业伤亡事故呈现多发、频发态势,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社会影响恶劣。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根据省安委会统一部署,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活动。现将《永州市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并结合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要求,提出以下硬性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全面落实部门监管责任人员和企业管理人员责任。对全市目前存在有限空间的79家企业(见永安监工()9号)和今后通过排查辨识确认存在有限空间的企业,2月底前,当地负有安全监管的部门均要明确一名监管责任领导和相应的监管责任人员,存在有限空间的企业均要明确相应的管理责任人。监管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和企业的管理人员的姓名,应在企业监管公示牌上予以公告。

二、全面落实“一企业一档一清单”管理制度。存在有限空间的企业,在4月底前,均要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确定有限空间数量、位置及危险因素等基本情况,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有限空间作业审批、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培训教育、应急管理和安全操作规程等相关安全管理制度,按规定配置气体检测、通风换气设备、安全警示标志、应急救援安全设备设施和空气呼吸器、防护面罩、安全带(绳)、通讯设备等劳动防护用品,完成有限空间专项培训、制定有限空间应急预案,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全面掌握相关应急预案内容,至少进行一次演练,组织对以前有限空间作业现场管理情况认真进行一次评估,并按照“一企一档”要求,规范建立有限空间管理档案;依照国家标准,结合企业有限空间危害特性和作业特点,制定检查清单,上报当地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备查等。

三、全面落实监督检查职责。市、县区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每个季度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尤其是对造纸、食品加工、酱腌制菜企业有限空间作业自查自改情况至少全部开展一次专项执法检查,并于每个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5日前,将执法检查情况按附件1要求如实填写,上报市安监局工贸科。

1月22日

永州市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源头和基础抓起,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通过此次安全专项整治,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范有限空间作业行为,强化有限空间事故应急救援,避免盲目施救,确保我市不发生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事故。

二、组织领导

全市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成立以市安监局副局长谢云祁任组长,各负有监管责任的有关市直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工贸科。各县区、乡镇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按照时间节点抓紧抓好专项整治各项工作。

三、整治范围

此次专项整治范围为存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的生产经营单位,重点在冶金等工贸企业,尤其是造纸、食品加工、酱腌制菜加工等小微企业。

四、重点内容

此次整治工作重点是:企业建立健全有限空间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情况;企业建立有限空间作业专项安全管理台账情况;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警示标识设置情况;企业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企业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有限空间作业规范要求情况;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应急救援器材配置情况以及是否有员工亲属盲目参与作业和应急救援等情况。

五、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自1月下旬至10月31日,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宣传发动阶段(1月下旬至2月底)

1.制订实施方案。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含工业园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印发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2月底前,要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上报上一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2.宣传发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各种新闻媒介、主流报纸,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大力宣传普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常识,做到宣传进乡村、到农户,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的舆论氛围。

3.全面调查摸底。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含工业园区)要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对摸底排查存在有限空间的企业,请按附件2要求于2月底前报市安监局工贸科。

(二)培训教育阶段(3月1日至3月31日)

各地要按照分级属地监管原则,督促辖区内工贸企业开展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有限空间作业专题安全培训,同时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全员安全教育培训,确保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熟知并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有关规定,确保全体作业人员掌握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和应急救援方法。

(三)整治阶段(4月1日至7月底)

1.企业对标自查自纠。企业对有限空间作业专项安全管理台账;安全警示标识;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培训;通风、检测、防护设备;作业程序及履行审批手续;应急救援设备器材及演练等重点内容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查找有限空间作业存在的问题并予以整改。7月18日前各企业将有限空间自查自改情况及《企业有限空间安全专项整治自查表》(见附件3)上报当地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安委办。

2.组织专项执法。各县区安委办要组织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安全生产法》和《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9号)的规定,将执法检查贯穿始终,对相关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有限空间作业自查自改情况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各县区要对造纸、食品加工、酱淹制菜加工企业实施全覆盖检查;市直有关部门对本领域有限空间企业的抽查不少于30%。

(四)督导检查阶段(8月初至10月底)

1.全面督导检查。市安委办将有计划地组织相关部门组成督查组,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执法、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和抽查(至少抽查每个县区2个乡镇街道,4家企业;管理区抽查1个乡镇,2家企业),要通过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的整治情况,发现问题、完善举措、推动工作,特别是倒查各地各有关部门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情况。

2.及时总结和通报。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将每个阶段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分析并通报整治情况。请各县区安委会将专项整治情况于10月29日前报专项整治办公室(联系人:何新成,电话:8368689,邮箱:yzgmk8368689@)。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有限空间专项整治的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开展本地有限空间专项整治工作。对所有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做到动员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监督检查到位,确保专项治理全覆盖、不留死角。

(二)强化工作措施。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工作标准,强化工作措施,每月调度一次专项整治进展情况,确保专项整治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对隐患整改不力甚至事故频发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依规严格处罚,要选择典型企业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降低其诚信等级并予以公开曝光,以儆效尤。

(三)严格责任追究。各级各有关部门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以推动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核心,切实履行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对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不重视,工作进展缓慢的地区和部门,市安委办将进行通报批评。对在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倒查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以及行业管理部门的责任。

附件:1、企业有限空间安全专项整汇总表

2、企业有限空间辨识确认汇总表

3、企业有限空间安全专项整治自查表

(点击下载)

永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州市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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