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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日照禁限燃放烟花爆竹 我们有话说……

时间:2022-07-16 20: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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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日照禁限燃放烟花爆竹 我们有话说……

“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宋代诗人王安石的一句诗,将古代新年活灵活现地展现在我们面前。

逢年过节、家有喜事、开张庆典都会燃放烟花鞭炮,似乎已经成为惯例。

但是

你真的喜欢这样吗?

如今,很多人在享受燃放烟花鞭炮带来的快乐的时候,也已经越来越意识到燃放烟花爆竹所带来的危害。

01

空气污染

制造烟花需要的原料是硝石、硫磺、木炭,燃烧时会发生爆炸,同时释放出大量的有害气体,硝烟弥漫。

例如氮氧化物、硫化物、碳氧化物等等,都会对加重我们的空气负担,大量烟花爆竹燃烧后变成一片雾霾天,对身体造成伤害。

02

噪音污染

烟花爆竹燃放时狼烟四起,噪音冲天,无论是城市或乡村都会受到影响。

尤其在城市中由于高楼林立所产生的回声效应,烟花爆竹所释放出的声音对人的生理、心理都有较大的影响。

03

人身伤害

每年过年期间,都会有大量关于燃烧烟花爆竹不当而造成人员伤亡的事件报道。

其中有人伤到自己,也有无辜的路人受到伤害。

04

火灾

在城区人口相对密集的地方燃放烟花爆竹,极易引发火灾,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每年节日期间都有大量的因烟花爆竹燃放造成的大大小小的火灾新闻,损失财产,惊动消防。

05

资源浪费

把宝贵的资源纸张、化工原料都燃放掉,使大街小巷遍地狼藉,放完走人,使人养成无责任心的不良习气。

同时,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大量垃圾,给环卫工人带来了严重的清理负担。

时代不同了,高科技的成果层出不穷,现时代的节日要与时俱进,禁止烟花爆竹燃放,同样可以选择其它方式,过一个丰富多彩多样化的节日。

12月3日,市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禁限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自1月1日起实施。

12月20日下午,东港区召开禁限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动员会议。会上,下发了《东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禁限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方案的通知》。

主要内容说明

允许燃放的时间和地点

在除夕6时至正月初一22时和元宵节18时至22时允许在指定地点燃放外,其余时间,在东港区主城区(范围北至山海路、西至青连铁路、南至与开发区交界处、东至黄海区域)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含电子爆竹)。

禁止燃放区域

1.距山林等重点防火区500米以内;

2.距公园、风景区、文物保护单位200米以内;

3.距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飞机场净空保护区200米以内;

4.过街天桥、立交桥、高架路等桥梁隧道部位;

5.民用建筑的公共走廊、楼梯、屋顶、阳台、窗口等部位,高层公共建筑、地下建筑、在建建筑工地施工区域;

6.距加油站、加气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200米以内;距输变电、燃气、燃油设施安全保护区200米以内;

7.机关办公区域、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养老机构、公共娱乐场所、文化体育、宗教活动场所;

8.距商场、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200米以内。

重污染天气III级(含)以上应急响应期间,全区范围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违法违规处罚

在腊月二十三、二十四、正月初五、初六、初七、初八、二月二等传统习俗时段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及个人由公安机关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让我们远离烟花爆竹,

让天空少一份尘埃,多一份洁净

让我们的城市

天更蓝、水更清,人更文明

来源:东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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