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好消息!好消息!
官宣来啦!
咱辉县就要有共享电单车啦!
这下好了
咱可以收起“羡慕人家有共享电单车”的小眼神啦!
经市政府同意,9月19日,辉县市城市管理局发出《关于辉县市发展共享电助力车的公告》,标志着辉县市发展电单车工作已正式启动,广大市民群众期盼的共享电车马上就要来了!
关于辉县市发展共享电助力车的
公告
我市10月1日投放共享单车以来,在方便市民出行、缓解交通压力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了进一步满足全市人民群众不同形式的出行需求,经市政府同意,我市将参照《辉县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意见》(辉政文〔〕37号)文件规定,发展共享电助力车。
有意参与辉县市共享电助力车建设运营的企业,请于9月27日前,携带建设运营方案、营业执照、车检报告等资料到辉县市城管局执法大队办公室报名。
特此公告
地 址:辉县市卫源路劳动司法大厦719房间
辉县市城市管理局
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