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祥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中元节期间在城区禁止焚烧祭祀品冥币纸钱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中元节(农历七月十五)将至,为倡导广大市民文明祭祀,净化美化城市人居环境,消除火灾安全隐患。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我区城区内禁止焚烧祭祀品、焚烧冥币纸钱、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在城区主次干道焚烧祭祀品、焚烧冥币纸钱;禁炮区城内禁炮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二、严禁在城区道路沿线占道经营销售各类祭祀物品;禁炮区域内禁止销售烟花爆竹。
三、提倡广大市民群众通过鲜花祭祀、网上祭祀、植树祭祀、家庭追思等文明祭、低碳、健康的现代化方式寄托对逝者的哀思。
四、广大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要率先垂范,以移风易俗、低碳祭祀、文明祭祀的实际行动,做“告别陋习,崇尚文明”的先行者和带头人。
五、各乡镇、街道要切实担负起属地管理职责,强化宣传教育,加强巡查监管;城管、公安、环保、建设、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密切配合,进一步加大巡查和执法力度。
六、对违反本通告行为的,各责任部门应及时予以制止,对不听劝告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罚;情节严重酿成火灾或阻碍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惩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欢迎广大群众对在城区进行焚烧冥币、抛撒纸钱、燃放烟花爆竹等祭祀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监督举报,举报电话:0739-5311344。
八、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邵阳市大祥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8月25日
【来源:大祥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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