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配图
停车找车位
这是最基本的常识
不能停的位置你偏要停
交警依法开处罚单
你还要发朋友圈嘴炮骂人
这可就有些过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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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17时52下午,丰县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辖区人民路开展违停车辆整治行动中,依法对一辆违停车辆(苏C080**号小型蓝色轿车)进行违法数据采集并上传,执法全过程合规合法。
后该车主周某通过微信朋友圈发表了一条“这是个**”的信息,并附上一段拍摄该车的违停告知单的视频,视频中说道:“我*,这是个**吧”,公然侮辱执法民警,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为维护人民警察正当执法权益,公安机关经过多方调查取证,6月16日,依法作出对违法行为人周某行政拘留3日的决定。
对于人民警察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应该给予尊重和理解,这是公民守法的必然要求。如有异议,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起诉等正当方式提出。采取网络辱骂等方式,是明显不妥当不理智的行为,甚至还会因此触犯法律,受到法律的制裁。
资料来源:丰县警方、图片来源网络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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