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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开展度全市人社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

时间:2024-03-21 11:5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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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开展度全市人社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局机关各科室、中心,局属各单位:

为切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持续推进系统行风建设,不断提升人社窗口单位为民服务能力和水平,根据人社部和省人社厅统一部署,按照《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开展度年度全省人社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的通知》(湘人社函〔〕62号)要求,继续组织开展全市人社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以下简称练兵比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持续深入开展练兵比武活动,推动全员练兵常态化,业务比武多样化,不断扩大覆盖面和影响力,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快提升全系统窗口单位特别是县(市、区)级及以下基层窗口单位工作人员政治素质、业务素养和服务技能,培树更多群众身边的人社“知识通”、业务“一口清”,为不断深化人社领域“放管服”改革、持续提高群众对人社服务的满意度提供坚强支撑。同时,选拔和推荐优秀选手作为我市代表队参加全省比武活动,努力在全省、全国技能练兵比武活动中展现娄底风采。

二、活动主题

潇湘人社业务通练兵比武树新风

三、参与对象

全市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各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12333电话咨询服务中心,人事考试机构,人事人才服务机构,信访接待机构,承担窗口服务职能的综合类服务机构(服务大厅),街道、乡镇、社区等基层服务平台,各地确定的承担窗口服务职能的其他机构和平台等窗口单位全体工作人员。鼓励非窗口单位工作人员参加。

四、练兵比武内容

练兵比武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涵盖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人才人事、劳动关系、综合服务规范等方面。就掌握政策法规、运用信息平台、规范服务行为、处置突发事件及协调沟通能力等方面进行练兵。结合练兵内容,重点面向县(市、区)级窗口单位工作人员开展比武活动。

五、组织机构

全市练兵比武活动在市局加强行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由党组书记、局长刘小龙同志任总指挥,党组成员、副局长舒开仲同志任副总指挥,法规科牵头负责,办公室、职建科、职鉴中心、财务科、机关纪委、人事科、信息中心、仲裁院、人资中心等科室、单位参加做好相关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协调、赛务、命题、裁判、宣传保障5个工作组。

协调组由法规科牵头,办公室、机关纪委等相关科室、单位参加。负责工作协调、总体设计、方案制定、监督指导、对接省厅和县市区等相关工作。

赛务组由职建科、职鉴中心牵头,人资中心、法规科、办公室、人事科、机关纪委配合。法规科和办公室负责赛事规则制定和笔试组织;机关纪委和人事科负责岗位练兵(在线学习);职建科、职鉴中心、人资中心负责现场竞赛、市队集训、组织市队参加省赛。

命题组由仲裁院牵头,职鉴中心、法规科参加,负责命制市赛试题等工作。

裁判组由仲裁院牵头,职鉴中心、法规科参加,负责比赛笔试阅卷和现场竞赛裁决。

宣传保障组由办公室牵头,财务科、信息中心参加。办公室负责活动的宣传报道;财务科负责资金和后勤保障;信息中心负责市赛所需设备的采购和维护等工作。

六、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5月上旬)

印发练兵比武通知,对全市人社系统开展练兵比武活动进行部署(活动LOGO和海报已由人社部统一制发,现可在人社部官网行风建设专栏下载)。

(二)公布大纲题库(5月上旬)

人社部已于4月中旬公布新修订的练兵比武大纲题库(版)。学员可登陆人社部官网行风建设专栏,点击练兵比武子栏目进行下载。

(三)岗位练兵(持续开展)

5月上旬开始,依托全国人社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在线学习答题平台(以下简称在线学习平台)进行常态化学习,开展“日日学、周周练、月月比”活动。学员输入网址“/”登陆在线学习平台,在首页顶端点击“注册”完成学员账号注册后可进行学习,平台操作可参考首页顶端“操作手册”。对每日坚持登录平台学习的,由平台给予“日日学之星”称号;对每周答题成绩排名靠前的,由平台给予“周周练达人”称号。每月最后一个周末,参加平台举办的全国统一比试,对总成绩排名靠前的个人,由平台给予奖励。

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要组织全员参与“日日学、周周练、月月比”活动,市局将建立“周通报、月排名”制度,对参加活动情况定期通报。

(四)比武活动(6月—7月)

1. 县市区比武(7月10日前)

各县市区自行组织,开展比赛活动。并组建代表队参加市级比赛,每个代表队推荐6名选手,于7月10日前向市局报送选手名单。选手名单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调整。

2.市赛(7月20日前)

7月20日前,举办全市比赛。市局选拔4名选手组建市本级代表队参加市赛和省赛。市赛分笔试和现场竞赛两部分,比赛结束后将择优选拔同一个县市区代表队4名选手参加省赛。

七、市赛相关事宜

(一)服装

举办市赛时,市局代表队、各县市区代表队由各组队单位统一定制服装。参加省赛时,娄底市代表队参赛选手的服装根据省厅发布的参考标准,由市局统一定制。

(二)奖项设置

1. 团体奖项

(1)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按各代表队市赛总成绩确定。

(2)优秀组织奖1名:结合“日日学、周周练、月月比”组织情况确定。

2. 个人奖项

(1)全市人社“知识通”称号3名:市赛笔试成绩前3名的选手。

(2)市赛“最佳风采奖”7名:市、县市区代表队每队1名。

(3)全市人社“岗位练兵明星”27名:根据在线学习平台“月月比”个人成绩确定,每县市区3名。

市局为获奖团队和个人颁发奖牌、证书。

(三)选手集训和参加省赛(7月下旬至8月上旬)

市赛结束后,参加省赛的市代表队(4名)和县市区代表队(4名),进行封闭集训,备战省赛。

(四)经费保障

市赛和集训所需费用,由市局统筹解决,各县市区参加市赛和集训人员交通费、食宿费由派出单位承担。参加省赛人员的交通费、食宿费用由派出单位承担。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练兵比武活动,是打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过硬、作风过硬的高素质人社干部队伍的重要举措,是持续推进正行风树新风、打造群众满意的人社服务的重要抓手。各县市区、机关各科室、中心和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由分管领导负责,建立分工合作机制,落实经费保障,将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要结合本地实际和当前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精心做好各项筹备、动员部署和组织实施工作。

(二)广泛发动,全员覆盖。练兵比武活动旨在推动人社窗口单位工作人员熟练掌握法规政策,提升服务技能,增强为民服务本领。本次活动要求全市各级人社窗口单位全员参加岗位练兵,做到市、县(市、区)、乡镇(街道)级、村(社区)人社窗口的全体工作人员全员参与,就业、社保、人事人才、工资福利、劳动关系等业务全面覆盖。人社部已于4月中旬开放全国人社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在线学习答题平台,开展“日日学、周周练、月月比”活动。全市人社系统干部职工要全员参与在线学习。市局将对在线学习情况实行“周通报、月排名”。

(三)强化宣传,典型引路。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要整合资源、加大宣传力度。人社部专门设计的活动标识、主海报和视频宣传片,要在各级人社系统机关、事业单位、窗口服务大厅等场所广泛张贴、播放,扩大活动知晓面和影响力。要广泛开展比武动员,在全系统迅速掀起学业务、练内功、强本领、优服务的热潮。要创新方式方法,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推广开展练兵比武活动的特色做法和取得的成效。要深入挖掘报道在练兵比武活动中成长成才、得到群众认可好评的典型人物和事迹,培养一批人社“知识通”、业务“一口清”,把他们用在关键处、吃劲处,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各县市区要注意收集整理练兵比武活动相关音频、视频和文字资料等,及时提供给市局。

(四)总结经验,建立机制。各地要认真总结练兵比武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积极探索工作规律,将其中行之有效、可复制可推广的做法固化下来,建立健全宣传发动、组织实施、效果评估、激励保障等方面工作机制,推动练兵比武活动常态化开展,将其作为人社系统锻炼培养干部队伍的重要平台,作为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的生动实践。

九、联系方式

为加强练兵比武活动联系沟通,请各县市区明确1名分管领导和1名活动联络员并于5月15日前填报联系表(附件)上报市局,在练兵比武活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市局联系报告。

联系人: 李艳

联系电话: 0738-8216376、18973876360

邮箱:861169606@

附件: 娄底市人社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各县市区分管领导和联络员联系表

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月11日

附件

娄底人社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

各县市区分管领导和联络员联系表

【来源: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向原创致敬

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开展度全市人社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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