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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高考报名工作11月1日至9日进行

时间:2018-11-29 08:0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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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高考报名工作11月1日至9日进行

我省高考报名工作11月1日-9日进行

先网上采集信息再进行资格审核及现场确认

每日甘肃网10月25日讯(兰州晨报/掌上兰州记者夏苗)10月24日,记者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将于11月1日至9日进行。具有甘肃省户籍,且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在甘肃,从未办理过外省迁移手续的高中应届生原则上由毕业学校集体报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具有我省高中连续三年完整学籍并实际就读的,可在我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普通高中往届生、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社会青年及现役军人等到户籍所在县(区)招办办理。

报名流程

所有参加普通高考的考生(包括普通文理科类、艺术类、体育类、保送生、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员、运动训练、中职生、少年班等),均须参加普通高考报名并采集相关信息。

报名流程为:先进行网上信息采集,报名网址为:;再进行资格审核及现场确认,考生到户籍或学籍所在县(区)招办或县(区)招办指定地点按照要求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获取考生号、照相、打印相关表格。考生报名时须提供二代身份证。报名期间确实无法及时办理正式身份证的考生,可到户籍所在派出所开具带数码打印照片的户籍证明参加报名,考试时必须使用正式身份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原则上由毕业学校到学籍所在县区考试招生机构集体办理。

普通高中往届生、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社会青年及现役军人等到户籍所在县(区)考试招生机构或指定报名点办理。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和社会青年报名参加高考的,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必须常住户籍在甘肃,同时,本人初次户口登记在甘肃且无省外迁移轨迹,由户籍所在县(区)考试招生机构受理其报名申请。报名资格审查由市(州)、县(区)招生考试部门负责。报名前本人出具同等学力书面说明,户籍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

同等学力认定,初中毕业(肄业)满三年(截至7月)可以认定为同等学力。

随外出务工的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在外省就读,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常住户籍在甘肃的,且本人初次户口登记在甘肃,报名者持相关人员户籍、就读省份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籍等材料,可申请在户籍所在县(区)报名参加高考。

非我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学籍所在地的县(区)考试招生机构办理。往届随迁子女考生报名时上一年资格审核有效,且能提供由复读学校出具的在我省实际复读的有效证明,可到学籍地县(区)考试招生机构继续报考。在外省复读的不得在我省参加普通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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