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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荆州市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考选调生公告

时间:2019-09-19 20:4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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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荆州市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考选调生公告

【导语】湖北荆州选调生考试已进入报名阶段,为了让考生及时获悉相关事宜,今天选调生网为您精心整理了湖北荆州市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考选调生公告,供各位考生的查阅,更多选调生考试方面的资讯,请关注选调生网的更新。一、选调对象及数量

1.定向选调对象:

荆州市计划招录教育部公布的“双一流”建设高校中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建筑类、地理科学类、土木类、水利类、农业工程类、物流管理与工程类、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公共管理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经济学类、金融学类、经济与贸易类、工商管理类、农业经济管理类、旅游管理类、法学类、政治学类、社会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总数8人(男生5人、女生3人)。其中,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中,符合以上21类专业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均可以报考;95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中,其“一流建设学科”及所涉相关专业为以上21类专业的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

2.集中选调对象:

(1)计划招录省内外第二批本科及以上院校应届毕业生总数45人(男生33人、女生12人)。

报考条件:具有全日制学历;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下同)、或一年以上学生干部经历,或校“三好学生”、或湖北省“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养对象。

(2)计划招录省内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选聘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和“西部计划”志愿者)总数7人。

报考条件: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或一年以上学生干部经历、或校“三好学生”、或在服务期间获得过县级以上工作表彰;在基层服务满两年以上且表现优秀、目前在岗。

二、政策待遇

荆州市招录的定向选调生除分配到荆州市直单位工作外,还可享受我市以下政策待遇:

1.“定向选调生”列入荆州市“高层次人才”管理服务对象。

2.“定向选调生”可根据需要申请租住人才公寓(3年内,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的租金由市级财政配套50%,用人单位出资50%)。

3.每年为“定向选调生”开展健康体检。

4.除正常工资津补贴外,博士研究生5年内给予8万元安家补助及每月1000元人才津贴,硕士研究生5年内给予每年5000元人才津贴。

5.博士研究生的子女上学、配偶就业等,由用人单位商有关部门妥善予以安排。

三、选调程序

1.发布公告(时间:12月12日)

2.报名推荐和资格初审

(1)报考申请。符合选调范围和条件的报考人员,需向所在院系党组织、所在单位党组织和乡镇(街道)党(工)委提交报考申请。

(2)网上报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登陆湖北省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

招录公告网址:/hbksy/004/004001/004001004/004001004001/1213/b7b14083-7c9f-4142-acea-2040d2f89e31.html

报名网址:http://182.92.48.31/provexam/

(时间:12月20日10:00至1月6日17:00)

(3)网上资格审核。按照公告要求,报考各市州选调生的,由所在市州党委组织部按照报考职位相关要求,进行网上资格审核工作。

(时间:12月20日10:00至1月7日17:00)

(4)报送书面报名材料。通过网上资格审核人员将相关材料报送至荆州市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地址: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屈原路37号,邮编434020,收件人:中共荆州市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联系电话:0716-8468190。

(时间:报送时间截止1月8日,以寄出时间为准;材料收取时间截止1月15日)

(5)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月10日10:00至2月18日17:00)

3.组织笔试。在武汉市统一组织实施。定向选调职位的资格复审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面试人数与选调计划1.5:1的比例确定。其他集中选调职位的资格复审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面试人数与选调计划3:1的比例确定。

(时间:2月23日星期日)

4.资格复审。根据省委组织部公布的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统一组织对书面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并将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报省委组织部。

(时间:3月13日前完成)

5.组织面试。在武汉市统一组织面试。以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考察人数与选调计划1.2:1的比例确定。

(时间:3月21日星期六至3月22日星期日)

6.考察和体检。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考察结束后,根据考察情况进行排序,比选择优,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防止简单以分取人。各市州党委组织部组织拟录用人选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照考察排序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定向选调职位的拟录用人选,其体检费用由“报考市州”党委组织部承担。

(时间:4月―5月)

7.审批和录用。考察和体检工作结束后,向省委组织部报送《湖北省选调生拟录用人选名册》,省委组织部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因拟录用人选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各市州党委组织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和人选综合素质,从同一选调职位的考察人员中,依照考察排序从高到低提出递补意见并按程序报批。公示期满后,不得再进行递补。

(时间:6月―7月上旬)

8.报到分配及培训。录用选调生到相关市州报到,参加统一岗前培训。

(7月中旬)

政策咨询电话:0716-8468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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