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鲁民〔〕44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区发展养老服务业省级专项资金拟资助项目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对资金项目有异议,可在5日内(截至9月22日)向钢城区民政局反映。
联系电话:钢城区民政局养老福利科,0531-75703565
电子邮箱:jngcmzjflk@
附件:日间照料中心省级建设及开办补助汇总表.xls
农村幸福院省级建设及开办补助汇总表.xls
钢城区民政局
9月18日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上一篇:关于钢城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市级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的公示
下一篇: 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公告
【来源:钢城区民政局】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