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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举办首例行政案件听证会

时间:2020-05-07 14:2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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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举办首例行政案件听证会

是好意施惠还是违规营运?

法制周报·新湖南客户端讯(通讯员 粟艳林 吴昭)帮忙接送熟人是好意施惠还是违规营运?近日,岳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就查处了这样一起非法营运行为。

2月17日上午11时许,钟某驾驶湘FJ***3七座小客车搭载6名乘客从益阳南县复兴港出发,抵达岳阳东站。岳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经询问乘客得知,其中有2名乘客为此趟行程支付了200元,钟某有非法营运嫌疑。执法人员立即依法对钟某进行调查取证,对涉事车辆予以暂扣,并于3月16日向钟某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前告知书》,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和听证权。

钟某声称是受表哥委托帮忙送其岳父岳母到岳阳东站,不构成非法营运,于3月22日向岳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提出听证申请。

4月10日,听证会在支队会议室举行,由支队法制机构具体负责组织,法制机构负责人担任听证会主持人。听证双方分别为案件调查人员、当事人钟某及委托代理人。同时,邀请了副支队长、办案人员、基层执法骨干以及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旁听。

听证会上,首先由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自己的辩护意见,并提交新的证据。之后,案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及行政处罚建议,并出示相关调查材料、证据,对当事人提出的新证据,案件调查人员进行了质证。随后,听证双方就有争议的证据、定性等问题展开了辩论。

双方争论的焦点是:钟某认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在没有客运班线车的情况下,他于2月17日上午11时许驾驶七座小客车受亲戚委托好意搭载6人从复兴港到岳阳高铁东站,本人未收到任何费用。办案方认为当事人没有办理道路客运经营许可,不得从事客运经营行为,从现场笔录、执法记录仪、当事人行车记录仪等证据可以证明,车上有3名乘客要向其支付费用,还有当事人电话谈价约回程乘客的录音,乘客虽未当场给付费用,但其通过非法营运获取利益的违法事实清楚,按照《道路运输条例》的相关规定,应给予行政处罚。最终一致认定:钟某涉嫌非法营运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应当依法予以处罚。

在双方分别最后陈述意见后,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结束,并逐个请听证参加人核对笔录后签字。

今年以来,岳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已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000人次,执法车辆800台次,共查扣涉嫌非法营运车辆223台。此次听证会既普及了关于非法营运的法律法规,同时也为当事人搭建了一个公正平等、公开透明的平台,充分保障了当事人陈述、申辩的权利,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责编:杜巧巧]

[来源:法制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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