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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多所中职……打造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 德州这样做

时间:2023-01-07 06: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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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多所中职……打造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 德州这样做

近日,《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打造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正式印发,通知提出, 到 年,德州各县至少建成 1 所省规范化以上标准的中职学校,全市建成 5 所省示范性中职学校,建设 2 所高水平中职学校,提高教师团队待遇,每两年评选一届 30 名“德州工匠”,实现德州市职业教育现代化水平大幅提升。

优化职业学院布局

提升职教办学水平

《通知》要求确保全市职普比大体相当。职普比低于 4.5:5.5 的县(市、区),不再新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和民办高中学校数量。加大财政投入,鼓励社会力量特别是国有企业兴办职业教育,全市争取半数以上优质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成为集中职教育、五年制高职教育、技术推广、劳动力转移培训和社会生活教育于一体的职业学校。到 年,市域内职业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全部达标,每县至少建成 1 所省规范化以上标准的中职学校,全市建成 5 所省示范性中职学校,建设 2 所高水平中职学校。

△资料图

德州将支持德州学院、山东华宇工学院申报专业硕士点; 支持德州职业技术学院申报“双高计划”;支持德州科技职业学院创建齐鲁科技职业大学;整合 3 所师范学校创建省市共建的专科学校;支持德州交通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筹建德州交通职业学院; 支持民生教育集团、云天教育集团与地方政府合作建设高职院校。

以德州职业技术学院为基础,整合德州高级师范学校、中北大学德州研究生分院、德州市职业教育公共实训中心资源,采取“两校一院一中心”的模式,创建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按照“本科+技师(预备)”的“双证书”培养模式,培养“工匠之师”,构建本硕贯通的一体化职教师资培养体系。

按照政府主导、企业参与、校校联合、社会力量举办的模式,支持县(市、区)和高校发挥资源聚集优势,规划职业教育园建设,打造新旧动能转换、产业转型升级的职教引擎,发挥职业教育对产业的支撑作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为来德企业提供人力资源支撑。支持德州学院和中北大学在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大学科技产业园,积极引导市场化投资基金支持科研成果在德州孵化转化,项目产业化优先在园区孵化落地。

创新职教内涵发展

提升职教办学水平

推进职业教育上下贯通培养。推进“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职教高考”制度落实。从 年秋季入学的新生开始,公共基础课程、专业理论课程以及具备条件的专业实践课程先期进行学业水平测试。到 年,基本完成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权重不低于 50%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教学质量评价体系。

支持德州学院、山东华宇工学院每校不少于 3 个专业和市内优质中职学校进行本科对口贯通分段培养,争取市内本科院校和优质中职对口贯通培养不低于 360 人。全市建设 10 个以上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100 门在线开放精品课程;支持优质中职学校按照省职业教育信息化创新与改革试点校的标准建设智慧校园,评选市级 5 所职业教育信息化创新与改革试点校,争取 3 所成为省职业教育信息化创新与改革试点校。支持信息化基础比较好的县(市、区)申报省职业教育信息化创新与改革试点县(市、区)。

围绕实施新型工业化强市三年行动计划和新旧动能转换发展战略,每个县(市、区)主攻 2 个左右主导产业,打造一批与德州产业转型升级相适应的专业(群),重点扶持家政、养老等专业和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新兴产业等人才紧缺专业。到 年,全市重点建成 40 个左右示范中职专业(群),15 个左右高水平中职专业(群), 5 个左右高水平高职专业(群)。

创新建设运营模

促进产教深度融合

推进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落实校企协同育人和招生招工一体化,校企共同设计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制定相关标准,建设双导师队伍,制定管理制度,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对产教融合型企业在新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等方面给予支持,制定细化“金融+财政+土地+ 信用”组合式激励政策并落实相关税费政策。从 年起,每所职业院校至少 1 个专业和区域内企业进行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

创新职业教育集团化发展机制。依托骨干职业院校,联合行业、企业组建高端装备、交通运输、新能源、生物化工、现代农业等职业教育集团。制定支持政策及管理办法,支持职业教育集团成员单位以产业链、资产链、人才链等为纽带进行实体化运作,在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课程开发、实训实习、资源共享、专业教师培养等方面开展实质性合作。

健全行业和企业参与制度。落实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办法和激励政策,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规模以上企业要按照不低于企业职工岗位 5%比例设立学生实习和教师实践岗位。建立校企互派工作人员机制,鼓励支持企业派遣技术骨干和能工巧匠到学校担任兼职教师。推动学生到企业实习实训制度化、规范化。

提高教师团队待遇

培育德州职教名师

优化教师岗位分类,落实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编制政策;落实公办职业学校编制总数的 20%用于自主聘用兼职教师,财政部门参照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平均薪酬水平核拨经费的政策;确保“双师型”教师比例不低于专业教师总数的 70%。制定业界优秀人才担任职业院校专任教师可以通过直接考察的方式招聘政策。制定公办职业院校绩效工资水平最高可达到所在行政区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基准线的 5 倍。

落实非营利性民办职业院校教师养老保险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待遇,财政部门对参加试点的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给予适当补助政策。落实支持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的各项政策措施,在政府补贴、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方面给予扶持,建立“社会投资建校,政府划拨土地、支持师资编制、部门协调监管”的民办职业教育发展体制。

全面落实教师 5 年一周期的全员轮训制度,落实专业教师每年专业实践时间累计不少于 1 个月的企业或实训基地实践制度。建设 1 个国家级、2 个省级“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启动德州职教名师培养工程,重点培养 100 名德州职教名师。在全市范围内建立公办职业学校管理团队选用、培养、交流、退出机制。启动德州职教名校长培养工程,重点培养 15 名职教名校长。

完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制度

营造职教发展氛围

职业院校毕业生与普通高校毕业生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招聘中,享受同等待遇。完善技术技能人才职称评价机制,贯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鼓励企事业单位按规定设立特聘岗位津贴、带徒津贴等,激励在人才培养、技术创新、技能大赛等方面取得突出业绩的技术技能人才。

对世界技能大赛前三名选手、全国一类职业技能竞赛第一名选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授予的“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后,可由招聘学校自主考核录用入编。每两年评选一届 30 名“德州工匠”,“德州工匠”享受子女入学、医疗保健、住房安居等方面“绿色通道”服务, 参照劳模管理有关规定享受疗休养、身体健康检查,优先推荐参加全国、省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评选。

建立德州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承办平台,指导学校争取并承办国家、省、市以及相关行业赛事,推动大赛成果转化。把技能大赛作为我市职业教育提质培优的重要内容,通过承办大赛提升德州职业教育影响力,打造德州职教品牌。制定《德州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实施办法》,建立市、县、校举办大赛的常态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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