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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

时间:2024-05-05 22:2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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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

根据县委要求,结合中心实际情况,县公建中心党组于1月27日下午在中心二楼会议室召开了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朱海东、王威凌、张德达、许青南、周成安参加会议,县纪委派驻第十纪检组戴雅、吴吉飚参加会议莅临指导。

会议紧紧围绕“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这一主题,结合班子和个人思想及工作实际,对服务意识、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反思和查摆,并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意见。总体看,这次民主生活会主题集中,质量较高,效果很好。大家态度端正,发言认真,坚持了实事求是,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基本上抓住了存在的主要问题,不仅列举了表现,分析了危害,而且明确了责任。分析原因比较深刻,提出的整改措施针对性、操作性强,符合每个人的情况。会议气氛热烈、活泼,班子成员畅开思想,沟通情况,大家纷纷表示,这次生活会非常必要,非常及时,提高很大,受益匪浅,今后作为一项制度,要很好地坚持下去。现将民主生活会情况如下:

一、精心组织,扎实做好会前各项准备工作

为保证本次民主生活会的质量和效果,中心党组在会前注意做好准备工作。

1、下发《通知》,确定会议主题。根据关于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有关要求,县公建中心党组确定的会议主题是:“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要求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规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树立廉洁勤政的良好形象;对干部群众普遍关心和民主生活会上查找出的问题,提出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

2、组织学习。结合专题民主生活会的主题,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报告了个人财产情况,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增强指导实践、指导工作的意识。

3、征求意见。县公建中心党组向建设涉及村及有关部门、街道、施工监理单位等发放了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表,对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综合归纳和梳理,原原本本地反馈给党组成员,在此基础上认真酝酿和思考,撰写好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为开好民主生活会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延续深化,是持续深入推进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全体党员干部必须深刻认识开展好专题教育的重大意义,自觉主动、严肃认真地参与到专题教育中来。以下为大家提供的是贵州省人民政府领导班子“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方案,仅供参考!

根据中央要求和省委安排,为将《度省人民政府领导班子“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提出的整改落实方向及措施具体化,明确责任,细化分工,确保全面完成整改目标任务,现提出如下整改落实方案。

一、基本要求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五次、六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三严三实”,永葆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本色;坚持发展为要、环境为重、创新为魂、改革为先、民生为本、党建为基,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后发赶超的拼搏劲头,保持政治定力和战略定力,逐一抓好整改目标任务的全面落实,为实现贵州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性新跨越凝聚强大正能量。

(二)整改目标

紧紧围绕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对方案明确的工作任务逐一进行研究,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工作措施,进一步明确具体责任人、任务书、时间表,一个一个加以整改,一项一项抓好落实;特别是对那些发生在基层、根子在上面的问题,要追根溯源、上下联动、合力解决,切实扎紧扎牢“制度笼子”,使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融合,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推动践行“三严三实”常态化和长效化。

(三)整改原则

1.突出问题导向。全力找差距、补短板,用好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三张清单”,下大力气抓好整改落实和立规执纪工作,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面大的问题加大整治力度,推动新老问题一起解决,使干部受教育、群众得实惠、工作见成效。

4、撰写发言提纲。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党组成员结合党组成员交流谈心的体会、广大党员职工提出的意见建议以及各自的工作,查找不足,分析原因,明确了努力方向,撰写了发言提纲。

二、注重质量,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

会上,朱海东书记首先对本次民主生活会的意义、主题、内容以及议程进行了简要的说明。朱海东书记在发言中指出,作为党组成员,在思想上要高度的统一,要步调一致,充分体现出党组的凝聚力和战斗堡垒作用。要敢于承担责任、敢于负责,要勇挑重担,促使各级党员干部更自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本职工作,关心职工群众,切实保证各项工作任务和目标的顺利实施。朱海东书记还结合全年的工作,对自己的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进行了总结和剖析,提出了下一步的打算。随后各党组成员逐一进行了发言,围绕查找薄弱环节,剖析个人不足之处方面,进行了分析、对照、总结,明确了今后的努力方向。本次民主生活会达到了进一步坚定信心、相互勉励、共同提高的效果。

三、狠抓落实,切实做好会后各项整改工作

1、抓好整改落实。朱海东书记要求每位成员根据这次民主生活会中查找出来的不足,尤其是针对各自存在的主要问题,要积极践行三严三实,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扎扎实实做好整改工作,落实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并作为县公建中心党组着力解决的工作重点

2、明确努力方向。党组成员要进一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结合三严三实活动,提高思想政治素质,牢固树立远大理想,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和世界观,坚定思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加强学习实践,提高执政水平和工作能力,以扎实的工作,良好的成绩,回报职工群众的信任,推动公建中心各项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四、民主生活会主要收获

1、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认识,加强了党性修养,树立了宗旨意识。明确了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加强党性修养,要从思想道德教育这个基础抓起,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要带头勤政廉政,走廉洁之路。必须紧紧围绕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这个根本问题,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谋利益,为推动公建中心的建设、发展尽心尽力。

2、找出了不足和差距,坚定了发展信心。虽然公建中心工作面临着各种困难、挑战和不确定因素,但公建中心党组成员认为:只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公建中心发展稳定的总体思路,团结带领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真抓实干、开拓思路,尤其要在招商服务及公建项目中,多动脑子,多想办法,通过积极运作,加快推进我县公建事业发展。

根据中央、省委和示范区党工委度“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的要求,结合区委班子查摆出来的不严不实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清单,经过归纳梳理,重点抓好5大类19项43条整改任务,其中承担示范区整改任务8条,现就整改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聚焦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以“三个见实效”为目标,立足当前抓整改、促落实,着眼长远立规矩、定制度,从严处着手,向实处用力,确保查摆的问题全部解决,不断增强区委班子自我改造、修枝剪叶的能力,把区委班子建设成为一个政治坚定、团结和谐、务实清廉、干部信任、群众满意的坚强领导集体。

(二)基本原则

1.坚持领导带头抓整改。整改工作在区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由区委书记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别负责,从班子自身抓起,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明确整改牵头领导、责任部门、配合部门、落实时限,强化整改措施。

2.坚持紧扣实际抓整改。聚焦改革发展稳定和惠民利民工作中反映的问题,弄清问题性质,实事求是分析查找“不严不实”问题产生的原因,从具体事情抓起改起,一件一件解决,一项一项落实,一个一个销号,以解决问题的成果检验专题教育的成效。

3.坚持从严从实抓整改。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聚焦“忠诚干净担当”,发扬“钉钉子”精神,既在提高思想上见实招,又在解决实际问题上动真格,切实把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把整改各项工作做扎实、做细致、做到位。

4.坚持统筹推进抓整改。科学制定整改措施,区分问题的轻重缓急,从群众最反感、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联系服务群众的薄弱环节抓起,从群众最迫切希望办的事入手,统筹推进,分类解决,认真总结整改成效,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建立健全践行“三严三实”的长效机制。

2.坚持从严从紧。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紧紧围绕方案明确的目标任务,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以更大的决心、更高的标准、更有力的举措,全力抓好整改目标任务的落实,为全省守底线、走新路、奔小康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3.注重统筹兼顾。切实把整改方案明确的各项工作任务与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与推进扶贫开发和全面小康建设决战决胜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不误”、“双促进”。

二、整改任务和措施

(一)从严从实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1.加强理论学习。与时俱进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领会,研究制定省政府党组全年学习计划,从严从实加强理论武装和个人道德修养。(责任领导:孙志刚;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完成时限:12月底前;长期贯彻落实)

2.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执行党内政治制度,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切实提高党内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责任领导:孙志刚;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完成时限:12月底前;长期贯彻落实)

3.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好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落实好领导班子成员的岗位责任,认真履行好“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和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管党治党要求。适时召开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督促各级政府及部门党组从严管党治党和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领导:孙志刚;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监察厅;完成时限:12月底前;长期贯彻落实)

4.落实好省政府党组相关制度。落实省政府党组谈心谈话、蹲点调研、扶贫帮困等制度;落实省政府常务会议、省政府全体会议等会议制度,更好地贯彻民主集中制,提高会议效果。(责任领导:孙志刚;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完成时限:12月底前;长期贯彻落实)

5.加强政府公务员队伍培训。围绕牢固树立和切实贯彻“五大”发展理念,落实大扶贫、大数据战略行动等重大部署,研究制定培训计划,开展大规模培训,进一步提升省级国家机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能力素质,提升推动社会发展的能力。(责任领导:陈鸣明;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责任部门:省政府各工作部门;完成时限:3月底前;长期贯彻落实)

6.推进政府系统信息化建设。统筹全省政府系统信息化建设,以贵州省电子政务网为基础,建立统一网络办公平台,实现全省政府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工作成本。(责任领导:秦如培;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责任部门:全省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完成时限:12月底前;长期贯彻落实)

(二)从严从实夯实经济发展基础

7.统筹区域发展。加大区域经济发展统筹力度,在安排资金、项目、政策上对民族地区、革命老区、贫穷地区等给予倾斜照顾,抓紧制定出台支持三个民族自治州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责任领导:秦如培;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完成时限:12月底前;长期贯彻落实)

8.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按照“三去一降一补”的要求,围绕实施“百企引进”、“千企改造”工程和“双培育”、“双退出”行动,落实资金来源和相关配套政策,强化产业转型升级政策激励;深入实施工业“百千万”工程,完善综合服务平台,对企业转型升级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主动上门、精准服务、一企一策、逐个解决。(责任领导:秦如培;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责任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等省有关部门和单位;完成时限:12月底前;长期贯彻落实)

9.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统筹谋划好“十三五”时期全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基础设施改善“六项行动计划”,抓好重点少数民族地区消防设施建设,为加快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支撑。(责任领导:秦如培;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责任部门: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等省有关部门和单位;完成时限:12月底前;长期贯彻落实)

10.改善财政金融环境。提高财政收入“两个比重”,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地方性债务管理,有效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进一步营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加快金融业发展,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缓解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实现经济、金融良性互动。(责任领导:秦如培;牵头单位:省财政厅、省金融办;责任部门:省有关部门和单位;完成时限:12月底前;长期贯彻落实)

11.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健全普惠性措施,加强统筹协调,构建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蓬勃发展的政策环境、制度环境,激发全社会创新潜能和创新活力,以创业带动就业、创新促发展。(责任领导:秦如培;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责任部门: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工商局等省有关部门和单位;完成时限:12月底前;长期贯彻落实)

12.扩大对外开放。加快贵安新区、保税区、临空经济区等“1+7”重点开放平台建设,理顺各项政策激励机制和措施,进一步增强对外开放活力。(责任领导:蒙启良;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投资促进局;责任部门:贵安新区、贵阳市、遵义市政府及省有关部门和单位;完成时限:12月底前;长期贯彻落实)

13.加大招商引资。紧盯国内外500强企业,面向全国、面向世界引进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农产品生产加工龙头企业和经过转型升级后的劳动密集型企业,推动更多大企业、大项目在贵州落地。(责任领导:蒙启良;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投资促进局;责任部门:全省各级政府和省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完成时限:12月底前;长期贯彻落实)

根据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关于开好“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文件精神和要求,在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指导组的指导下,街道于1月13日召开了班子“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及成员通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列出问题清单和自查材料,现逐项对照检查,明确责任人,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如下:

一、领导班子“不严不实”方面存在的问题

1、宗旨意识不够牢固,群众观念有所淡化。自觉下基层为群众解决问题、困难不多,思谋不够,化解手段不多。

2、理论学习自觉性不强,个人党性修养时有放松。学习不够主动、全面,在运用理论指导实践的过程中缺乏灵活性,有时放松了个人党性修养的要求。

3、政治组织执行力不够强。在平时各项工作中对党的方针政策宣传、贯彻落实力度不够。

4、班子成员率先垂范不够。有些班子成员上下班工作纪律存在松弛现象,对考勤、请销假制度的执行存在有不到位现象。

5、公务接待有时超标。在招商引资接待客商过程中,有时有超标现象。

6、下基层调研不够细致对群众需求知之不多。下基层调研不够细致对群众需求知之不多。班子成员不经常下基层调研,有的工作贴近领导意图多,考虑百姓利益少。

7、缺乏创新精神。工作安于现状,缺乏创新精神。少数班子成员工作敷衍应付、得过且过,对待工作缺少激情,对待困难缺少勇气,对待创新缺少闯劲。

8、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重视不够,工作落实不力。有的班子成员当面不说,背后说;有的会上不讲,会后议论;有的接受工作任务表态坚决,工作落实中打折扣。

9、工作原则性不够强,存在老好人思想。有些班子成员老于世故,遇事不敢讲原则,处理问题怕得罪人。

二、整改措施及努力方向

1、对“宗旨意识不够牢固,群众观念有所淡化”问题的整改措施:坚持下访走访。以焦裕禄、谷文昌同志为榜样,主动深入社区和群众家里,了解群众所相想、所急、所盼。每季度下基层调研不少于10天,每次走访群众5户以上,每年至少帮扶困难户2户以上。

二、整改内容和整改时限

(一)强化理论武装,带头做到绝对忠诚,打造政治过硬的战斗堡垒

1.不断加强理论学习。区委班子要持续用力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四个全面”、“五大发展理念”和“五个扎实”的要求,使每一位班子成员都成为政治上的明白人、思想上的领航员。(1)制定区委中心组系统学习计划并做好组织实施工作。(由王勇林同志负责,区委宣传部1月底提出计划。)(2)创新学习形式,提升学习效果,努力实现知行合一。(由王勇林同志负责,区委宣传部负责落实。)

2.更加坚定理想信念。(1)在全体党员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由张启东同志负责,区委组织部提出意见并组织实施。)(2)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由王勇林同志负责,区委宣传部3月份提出意见并组织实施。)(3)制定加强网络舆情监控,坚决查处虚假信息,正确引导网络舆情的方案。(由王勇林、赵广同志负责,区委宣传部3月底提出方案并组织实施,区公安分局配合。)

3.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对于中央、省委和示范区党工委制定的政策措施,不折不扣地坚决执行,全面落实“五个必须”要求,坚决防止“七个有之”问题,确保政令畅通、决策落地生根。(由李建军同志负责,区纪委3月底提出检查意见,区委区政府办公室配合。)

4.强化党性锻炼。严格党内生活制度,组织班子成员深入学习《党章》,重温入党誓词,加强党员身份提醒教育,创新党员干部党性锻炼方法途径,不断提高党性修养。(由王曼华同志负责,区委组织部3月底提出落实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坚持从严治党,带头履行主体责任,凝聚发展强大合力

5.突出主业抓党建。(1)坚持把党建摆在突出位置,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引导各基层党组织书记切实履行党建职责。坚持月通报、季例会、半年考核汇报、年度述职评议等制度。(2)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由张启东同志负责,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分别提出意见。)

6.加强基层组织建设。(1)扎实开展以“四位一体”为重点的“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年”活动。(由张启东同志负责,区委组织部2月份提出落实意见并组织实施。)(2)持续完善党建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继续抓好在职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党员积分制管理、后进党组织整顿等工作,创建一批党建示范点,不断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由王曼华同志负责,区委组织部3月份提出意见并组织实施。)

7.从严管理干部。(1)加强干部教育培训,以科级干部大讲堂等为抓手,组织广大干部认真学习《党章》等党内规章制度,教育党员干部认真履行党员义务,规范权力行使,培育优良作风。(由王曼华同志负责,区委组织部提出意见并组织实施。)(2)落实从严管理干部各项制度,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由王曼华同志负责,区委组织部负责落实。)

8.持续改进作风。(1)进一步精文减会,贯彻落实“每月无会周”和“一小时会议”等制度,切实改变文风会风。(由邓毅伟同志负责,区委区政府办公室3月份提出意见。)(2)加大对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的监督检查。(由李建军同志负责,区纪委2月底提出具体检查措施。)(3)制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续管理办法,加大公车使用和公务接待监督检查。(由李建军、邓毅伟同志负责,区车改办3月底制定办法,区纪委4月份提出具体检查措施。)(4)开展干部严而慢为、廉而不勤专项整治活动。(由张小明同志负责,区纪委、区委组织部负责实施。)

(三)强化责任担当,带头积极干事创业,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9.解放思想,树牢正确的政绩观。树立全域杨凌理念,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在重大决策、重大工作推进和难点问题的解决上,敢于直面问题,敢于承担责任,制定好杨陵区经济社会“十三五”发展规划,并在开局之年高点起步、高标准推进。(由蒋展宏同志负责,区发改局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2月底提出意见。)

10.攻坚克难,强力推进经济社会发展。(1)制定盘活土地资源,妥善解决耕地资源保护与建设发展用地矛盾的意见。(由蒋展宏同志负责,区国土分局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4月份提出落实意见。)(2)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扎实推进特色现代农业建设”的要求,全力抓好农业农村重点工作。(由蒋展宏同志负责,区委农工部牵头,区农林局、水务局、农业园区办、各镇办配合,3月份提出意见并实施。)(3)紧盯经济社会发展争先进位目标,认真落实促投资稳增长各项政策措施,扶持工业企业做大做强,全力支持创客创新创业,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由杨满卫同志负责,区发改局牵头,区工信局、人社局、统计局、工业园区办配合,3月份提出意见。)(4)实施全域城乡一体化发展规划,着重抓好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旧城改造、重点镇建设,努力打造统筹城乡发展新样板。(由杨满卫同志负责,区发改局牵头,3月份提出任务分解表,区督查考核办按季度进行督查考核。)

11.增强创新意识,全面深化改革。(1)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督查督办,全面完成全年各项改革任务。(由张启东同志负责,区委改革办牵头,3月份提出改革工作要点,年底完成任务。)(2)对改革事项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跟踪检查,及时掌握改革情况,分析改革成效。(由张小明同志负责,区委改革办牵头,承担改革任务的部门配合,6月份完成。)

(四)树牢宗旨意识,带头弘扬延安精神,打造务实高效的勤务员队伍

12.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1)持续深入加强党史教育,定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党日活动。(由王曼华、杨帆同志负责,区委组织部牵头,区人武部配合,3月份提出意见并抓好落实。)(2)培树和弘扬“延安精神”先进典型,积极开展党员教育微视频课件创作大赛。(由王曼华同志负责,区委组织部牵头,3月份提出意见并实施。)

13.认真践行群众路线。(1)完善并长期坚持区委班子及区级领导联系服务群众各项制度,定期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由邓毅伟同志负责,区委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3月份提出意见并长期坚持。)(2)完善区级领导包抓重点项目和重点工作制度,明确包抓责任,夯实包抓措施,确保促投资、稳增长、惠民生各项工作全面落实,不断提升班子服务群众的能力。(由杨满卫同志负责,区发改局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3月份提出意见并长期坚持。)

14.坚持为群众办实事。(1)加大支持引导力度,切实增加农民收入。(由蒋展宏同志负责,区农林局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3月份提出意见。)(2)进一步加大民生保障力度,不断提高教育、文化、体育事业发展水平。(由蒋展宏同志负责,区教育局、文体局负责落实。)(3)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切实保障弱势群体生活;深入实施“精准到户、全面脱贫”工程。(由蒋展宏同志负责,区农林局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3月份提出意见并抓好落实。)(4)积极推行社会管理网格化、精细化模式,落实区、镇、村(社区)三级便民服务和群众办事代办制度。(由曹亚岐同志负责,区委政法委牵头,各镇办配合,3月份提出意见并长期坚持。)

(五)抓好廉洁自律,带头遵守党规党纪,做清正廉洁表率

15.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1)夯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与各部门(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由李建军同志负责,区纪委落实,3月份完成。)(2)采取日常教育“咬耳朵”、约谈函询“早提醒”等方式,加大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警示。(由王曼华、李建军同志负责,区委组织部、区纪委3月份提出相关办法,并持续抓好落实。)(3)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完善信访举报相关制度规定,积极接受社会、媒体监督。(由李建军同志负责,区纪委3月份完善措施,并长期坚持。)

(三)加强督查考核。区委组织协调办公室定期向区委常委会汇报整改落实进度。区督查考核办要坚持一月一督查,一月一通报,把整改任务完成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部门年度考核。区纪委要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整改工作态度不认真、措施不明确,消极应付、整改不力,甚至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究责任。

(四)全程接受监督。把整改工作作为区委向全区人民的庄严承诺,坚持群众标准、开门整改。及时将整改内容向社会公布,向干部群众公布,整改过程接受社会监督,整改进展情况和成果及时向新闻媒体、社会通报,把政策规定告知群众,并采取适当方式听取群众对整改工作的评价意见

根据中共霞浦县纪委、组织部《关于开好“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霞委组综〔〕69号)精神,和《中共霞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现将在“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过程中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疏理,归纳出以下九个方面内容,经研究,提出如下整改措施:

1.希望新组建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导班子尽快磨合,班子成员要严格要求自已,每个人要有涵养、多理解、多包容,谋事要实,勇于担责,同心协力,同舟共济,形成一股绳,打造成团结,廉洁,高效的团队。

整改措施:一是建设学习型党组,提高党组成员个人修养,树立正确理想信念、讲党性讲原则;二是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三是时常开展谈心谈话活动,保持密切沟通,减少矛盾和误会。

(责任领导:林华,承办单位:党办、人事教育股,整改时限:11月。)

2.开展“全员培训”让全体干部尽快熟悉掌握三局合一业务要求,更好服务霞浦经济发展。

整改措施:人事教育股将在年初与各业务股室商讨并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按照“需要什么培训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开展培训活动提高干部业务知识和管理技能;建立局域网、QQ群,确保业务股室与所、队业务指导无盲区,服务一线执法。

(责任领导:陈华,承办单位:人事教育股、各业务股室,整改时限:11月。)

3.适时调整岗位,整合执法力量,增强队伍凝聚力,提高执法力度。

整改措施:县局将根据县政府关于霞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科学合理整合基层单位、配置执法人员。一是加强业务知识技能培训,提高执法水平;二是开展单位文化建设增强队伍凝聚力。

(责任领导:陈华,承办单位:人事教育股、各业务股室,整改时限:11月。)

4.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所政策、经费、办公设备倾斜以及人文关怀。

责任人:宋丹

整改时限:12月底前完成整改,今后长期坚持。

2、对“理论学习自觉性不强,个人党性修养时有放松”的整改措施:领导班子成员要自觉加强党性锤炼,切实提升道德境界,追求高尚情操,自觉抵制歪风邪气,自觉远离低级趣味,坚持不懈抓好党的科学理论武装,加强对党的理论方针政策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会议精神的学习,实施每月集中学习制度,采取班子成员带学形式,强化理论和业务学习,坚持和完善党工委中心组学习制度,综合运用个人自学、集体学习、基层调研等多种形式,确保学有所思、学有所获。始终把牢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切实纠正思想和行动上的偏差。

责任人:余旺

整改时限:12月底前完成整改,今后长期坚持。

3、对“政治组织执行力不够强”的整改措施:建立和完善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大制度的贯彻执行力度,在有些管理上存在的疏漏,要逐步完善。加强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将党的方针政策切切实实落到实处。

责任人:夏岚

整改时限:12月底前完成整改,今后长期坚持。

4、对“班子成员率先垂范不够”的整改措施:认真落实上班签到制度、请销假制度和外出登记制度。每个干部职工必须按时上下班,有事请假,外出要登记,写出事由。不准无故不上班,不请假,擅自离岗脱岗。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如违反制度,违反两次写检查,违反三次将与领导约谈。

责任人:吴金亮

整改时限:12月底前完成整改,今后长期坚持。

5、对“公务接待有时超标”的整改措施:一是建章立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已经出台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接待制度,干部考勤制度,向上争取资金使用监管制度,投资审批工作运行机制等,结合实际拟定出台理论学习制度、调研制度、岗位效能考评制度、效能责任追究制度等。二是加强监督检查。通过专项检查、集中检查、暗访抽查等方式,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坚持每月开展一次暗访抽查,每年年底进行一次集中检查,及时发现制度执行中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对违反制度规定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格考核奖惩,把贯彻中央八项规定执行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

责任人:饶宜忠

整改时限:12月底前完成整改,今后长期坚持。

6、对“下基层调研不够细致,对群众需求知之不多”的整改措施:一要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心声,与群众“零距离”、“面对面”,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忙群众之所需,同群众建立起水乳交融的关系,在群众中汲取组织工作的智慧和力量。二要搞好调查研究,深入群众中,掌握第一手资料,谨防自以为是,与群众一起想问题、谋对策,对照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和路径。

责任人:饶宜忠

整改时限:12月底前完成整改,今后长期坚持。

7、对“缺乏创新精神”的整改措施: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争先意识,激发工作热情,通过不断学习提高掌握政策、研究问题、解决问题水平,增强创新和改革意识,努力推动工作开展。

责任人:邓东富

整改时限:12月底前完成整改,今后长期坚持。

8、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重视不够,工作落实不力”的整改措施:领导班子要率先垂范,认真落实“三严三实”的要求,坚持把“三严三实”作为谋事创业之要领,切实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

责任人:余旺

整改时限:12月底前完成整改,今后长期坚持。

9、对“工作原则性不够强,存在老好人思想”的整改措施:工作上要坚持自己的原则,严以律已,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慎独慎微慎行,自重自省自警,把时间、精力放在加强学习、提高素质上和促进工作上。

责任人:夏岚

整改时限:12月底前完成整改,今后长期坚持。

16.认真执行党内各项制度规定。(1)坚持民主集中制,完善议事规则,修订《区委工作规则》,健全决策机制。(由张启东同志负责,区委办公室4月份提出意见并长期坚持。)(2)区级领导以普通党员身份过好双重组织生活,定期参加党员会、支委会、党小组会,结合分管工作到基层单位至少讲一次党课。(各区级领导负责,区委组织部督促落实。)

17.切实加强民主法治建设。(1)坚持区委常委会、党政班子联席会议、信访联席会议以及常委联系政府工作等制度,定期研究涉及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由张启东、蒋展宏同志负责落实。)(2)重视民主法治建设,支持人大、政协依法开展工作,加强和改进群团、统战等工作。(由张小明、杨满卫同志负责落实。)

18.全面推进依法执政。(1)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制定并实施加强杨陵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由曹亚岐同志负责,区委政法委牵头,区司法局、法制办配合,3月份提出意见并抓好落实。)(2)在各级各部门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由杨满卫同志负责,区人社局组织实施,2月底完善清单并进行公示。)

19.发挥班子成员表率作用。(1)区委常委会带头落实廉政承诺,做廉政承诺的表率。(由李建军同志负责,区纪委3月份与各领导签订廉政承诺书。)(2)加强对班子成员的监管,把“三严三实”的要求落实到每位班子成员修身、用权、律己,谋事、创业、做人的全过程。(由张启东、李建军同志负责,区纪委组织实施。)

三、整改措施

整改工作是党员领导干部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衡量“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效果的重要标尺,区委常委会把整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接受群众监督、让群众满意。

(一)强化整改责任。区委书记张启东对整改工作负总责。建立区委班子成员包抓整改任务责任制,确保每项整改任务都有常委负责抓好落实。各责任单位一把手对涉及本部门本单位的整改任务负直接责任。区委常委会定期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全面掌握工作进度,及时对难点问题进行会诊研究。

(二)细化措施要求。各责任单位要在牵头常委的指导协调下,会同配合单位进一步研究具体措施,细化目标任务和时间安排,确保定一项改一项、改一项成一项。制定相关制度和落实措施,要认真研究论证,确保务实管用有操作性;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要确定阶段性目标和推进计划,持续用力抓好整改。

在昨日上午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乔晓阳作了关于慈善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乔晓阳说,有的代表提出,慈善组织的财务会计报告是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的基础材料,是对慈善组织实施监督的重要依据,建议在草案中突出规定。

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将草案有关规定修改为:慈善组织应当每年向其登记的民政部门报送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报告应当包括年度开展募捐和接受捐赠情况、慈善财产的管理使用情况、开展慈善项目情况以及慈善组织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情况。同时增加规定: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的财务会计报告须经审计。

为适当放宽对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的地域限制,法律委员会将草案中的相关规定修改为:慈善组织采取在公共场所设置募捐箱以及举办义演、义赛等方式开展公开募捐的,应当在其登记的民政部门管辖区域内进行,确有必要在其登记的民政部门管辖区域外进行的,应当报其开展募捐活动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

此外,有关对捐赠人“诺而不捐”等情形的处理规定,草案也作出修改。乔晓阳在报告中说,根据有的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草案增加一款规定:捐赠人公开承诺捐赠或者签订书面捐赠协议后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经向社会公开说明情况后,可以不再履行捐赠义务。

慈善法草案修改实质性修改34处个人募捐不放开

实质性修改34处;十二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认为,个人求助不属于慈善活动,慈善法可不作规范

昨天,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草案)》的修改稿,十二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认为,个人求助不属于慈善活动,不受慈善法调整,放开个人募捐权利没有得到法律委员会的支持。

审议报告根据代表的审议意见和政协委员的相关意见进行了92处修改,其中实质性的修改34处,修改后的慈善法草案将于3月16日提请全国人大大会表决。

审议报告显示,代表们普遍认为现在出台慈善法符合实际要求,内容全面结构合理,已经比较成熟,建议提请本次会议通过,审议过程中,代表们也提出了很多不同的审议意见以及政协委员的有关意见。

整改措施:深化领导班子成员“四下基层”活动,挂点领导经常深入挂点单位了解他们的需求,最大限度帮助基层单位和干部职工解决实际问题,同时将人财物向基层倾斜。

(责任领导:陈华,承办单位:办公室、财务装备股、人事教育股,整改时限:11月。)

5.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转变机关工作作风,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落实《福建省效能督查管理条例》,不定期开展机关效能督查;二是加强对重点工作、重点时段、重点部门的监督检查,提高工作效率。

(责任领导:陈华,责任单位:办公室,整改时限:11月。)

6.科学制定对基层所的绩效考核方案,促进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深入基层开展绩效评估办法调研、倾听基层单位呼声;二是研判历年绩效评估方案执行情况,科学制定绩效评估办法;三是严格落实绩效评估办法,促进各项工作落实。

(责任领导:陈华,责任单位:办公室、各相关股室,整改时限:11月。)

7.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力度。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对重大节假日、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三是完善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督促经营者建立进销货台帐;四是加强规范引导,打造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形成食品安全共治格局。

(责任领导:谢斌、王智盛、阮仁滔,责任单位:餐饮服务安全监管股、食品流通安全监管股、食品生产安全监管股,整改时限:长期。)

8.打击假冒伪劣、“三无”商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日常巡查和专项整治力度;二是发挥12315台申诉举报作用,认真做好诉转案工作,及时调处坑害消费者案件;三是曝光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例震慑违害消费者行为;四是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

(责任领导:卢建华、郑成康,责任单位:消费者权益保护股、公平交易监督管理股,整改时限:11月。)

9.加强注册窗口建设,提高服务质量。

整改措施:一是开展宗旨意识教育,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落实“马上就办”;二是开展职业道德教育;三是开展业务知识培训。

(责任领导:郑成康,责任单位:行政审批股,整改时限:11月。)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最高法报告中称:,最高人民法院受理案件15985件,审结14135件,比分别上升42.6%和43%;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1951.1万件,审结、执结1671.4万件,结案标的额4万亿元,同比分别上升24.7%、21.1%和54.5%。通过发挥职能作用,努力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报告中称: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873148人,提起公诉1390933人。其中,突出惩治利用互联网金融平台进行非法集资犯罪,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12791人,依法办理“e租宝”非法集资案等重大案件。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开展打击证券期货领域犯罪专项行动,严惩内幕交易、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犯罪。最高人民检察院对马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提出抗诉,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实刑并收监执行。

图解两高工作报告内容及亮点

有些代表建议,在草案中应充分考虑个人在困难时向社会求助的权利,适度赋予慈善组织以外的其他组织和个人开展公开募捐的权利;有些代表提出,个人求助不属于慈善活动,慈善法中可不作规范,不宜赋予慈善组织以外的其他组织和个人开展公开募捐的权利。放开个人募捐权利没有得到法律委员会的支持。

法律委员会经研究认为,公开募捐是用别人的钱办善事,需要加以规范和管理。

因此,草案明确规定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应当取得公开募捐资格;同时规定,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和个人基于慈善目的,可以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由该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募得款物由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管理。

1社会团体转慈善组织条件收窄

草案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已经设立的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非营利组织,可以向原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

意见:有代表提出,可以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应当限于慈善法公布前已经设立的非营利组织。

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将草案的上述规定修改为:本法公布前已经设立的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非营利组织可以向其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同时删去草案第二十三条中关于经认定的慈善组织申请公开募捐资格也需满二年的规定。

2慈善组织财务公开纳入草案

草案第十三条规定:慈善组织应该每年向其登记的民政部门报送年度工作报告。

意见:有的代表提出,慈善组织在财务会计报告时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的基础材料,是对慈善组织实施监督的重要依据,建议在草案中突出规定。

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将草案这一条修改为:慈善组织应该每年向其登记的民政部门报送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报告应该包括年度开展募捐和接受捐赠情况、慈善财产的管理使用情况、开展慈善项目情况以及慈善组织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情况。

3网上募捐平台不归地方指定

草案第二十四条第三款规定:慈善组织通过互联网开展公开募捐的,应当在民政部门统一或者指定的慈善信息平台发布募捐信息。

意见:有代表提出,慈善信息平台不适宜由各级民政部门分别指定。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将草案上述规定中的“民政部门统一或者指定的慈善信息平台”修改为国务院民政部门统一或者指定的慈善信息平台。

4实在捐不起不用担心被追责

草案第四十一条:对捐赠人承诺而不捐等情形的处理作了规定。

意见:有代表提出,捐赠人承诺捐赠后,经济状况严重恶化影响其生产或者家庭生活的,应当允许其不再履行捐赠义务。

法律委员会赞成这一意见,建议在草案中增加一条:捐赠人公开承诺捐赠或者签订书面捐赠协议后,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经向社会公开说明情况后,可以不再履行捐赠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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