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关于对部分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分档配置参数及补贴额进行调整的公示
厅[]39号
按照《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关于印发生猪生产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机具分档参数的函》(农机政〔〕45号)文件精神和农机化司有关要求,对涉及我省的喂送料机、清粪机、粪污固液分离机、沼液沼渣抽排设备、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备、有机废弃物好氧发酵翻堆机、畜禽粪便发酵处理机、撒肥机、青饲料收获机、打压捆机、喷杆喷雾机和拖拉机分档配置参数及补贴额进行了调整完善。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月7日-7月13日,公示期7天,接受社会监督。
对公示产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我厅,所反映的问题需客观真实,公正合理。个人反映须提供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及联系方式;单位反映须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联系人:薛宁
联系电话:0431-87974104
邮编:130062
邮寄地址:长春市绿园区西安大路6430号吉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产业发展处
附件:吉林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调整品目分档及补贴额一览表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7月7日
附件:
吉林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调整品目分档及补贴额一览表公示稿
来源: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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