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有100000+企业通过这里查询政策申报指南| 第4期
申报条件
(一)工商、税务关系注册在本区的时尚创意产业企事业单位,为时尚创意产业企事业单位提供服务的第三方专业机构。
(二)申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运营管理体系规范、具有承担项目建设的相应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同一项目当年度只能选择一个专题申报。同一或类似项目已获得政府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再给予支持。
(四)申请企业在申报中存在造假、欺骗等行为,或者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自发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同时,将企业的失信行为记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黑名单。
(五)申报企业需对长宁区域经济具有贡献。
申报范围
(一)重点支持以高端时装为引领的时尚设计产业,以数字内容为主的全媒体产业,以多元高雅为特色的娱乐演艺产业,以文化艺术为特色的会展业,以高新科技为代表的影视服务业发展等。
(二)鼓励时尚创意地标、时尚创意人物、时尚创意品牌、时尚创意平台和时尚创意事件等要素资源整合;支持时尚创意产业与科技、金融、贸易、商业、旅游、会展、体育等跨界融合发展;支持对外开放引进和本土原创培育,推动时尚创意消费,传播时尚创意生活理念。
(三)支持引进高端时尚创意人才培育中介组织,行业协会,时尚创意专业院校,研究机构和公益组织;时尚创意大数据研发、时尚创意活动策划和国际交流、艺术品交易和展览展示等综合服务平台,提升时尚长宁示范引领作用;营造宣传氛围,提高时尚创意流行信息传播与交流的专业性和商业性。
(四)其他促进长宁区时尚创意产业发展的项目。
项目受理
☑受理机关:上海市长宁区商务委员会☑受理时间:7月20日-8月10日(17:00)
万企报国项目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联系方式:021-33973868联系地址:上海市徐家汇漕溪北路333号中金国际广场B栋802万企报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