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海事局按照《江苏海事局船舶安全配员专项整治工作细化方案》和《江苏海事局关于开展内河船舶配员专项整治两年行动》要求,统一部署,坚持日常检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层层压实,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上半年
检查危化品船舶配员368艘次
签订危化品公司船舶配员承诺书3份
签订危化品船长船舶配员承诺书33份
建立辖区危险品船舶配员信息台账
发放2500多份船舶配员专项检查宣传册
积极推进“船E行”的使用
广宣传,齐推进
树立合法合规“风向标”
发布《镇江海事局关于加强船员现场监管相关工作的通知》,规范和推进辖区内河危化品船舶配员专项整治,并结合辖区各辖段内河危化品船舶到港特点,专题召开船员管理工作会议,明确各海事处整治重点和检查最低任务指标,推进广泛宣传动员措施。各海事处积极响应,迅速行动,走访辖区危化品码头、航运公司、代理单位,将专项整治文件精神传达到位,将检查责任落实到具体主办执法人员,做到现场检查带任务、有重点,确保检查任务完成情况不打折扣、不走过场。及时通过政务大厅、巡查执法等现场途径,利用码头单位、微信群等渠道进行宣传,发放该局编制的宣传卡和江苏局专项整治宣传册,并针对辖区载运危化品船舶较为集中的区域开展多频次、有重点、宽覆盖宣传。
重检查,推共治
打出执法监督“组合拳”
开展现场检查指导,落实内河危化品船舶配员违法行为处罚基准要求,帮助解决在现场专项整治活动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同时在各海事处积极推进运用“大船、码头、小船”和“船舶、港口、货主”两条管理链,推动在危化品货主(码头)高质量选船机制中加大“船舶配员”要素的选船检查评估权重,实施配员违法一票否决制,对存在配员不足问题的船舶坚决不予选用和安排装卸作业,通过市场调节手段,推动航运公司落实船舶安全配员主体责任,提高船舶安全管理水平。辖区五个海事处利用信用管理,采去不同的形式与辖区相关码头、公司和船舶签订共建协议,把内河危化品船舶配员作为选船机制的内容,实行一票否决,有力推动了高质量选船机制发挥共治作用。
用技术,组队伍
跑出专项整治“加速度”
为加强内河危化品船舶到港的检查力度和强化到港危化品船舶配员的报港信息核查,镇江海事局上下联动,积极推广运用“海事之眼”、“幸福船员”小程序、“船E行”APP等科技信息技术手段,提高了现场执法效率和执法核查水平。同时积极与江苏局保持信息沟通,不断将检查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反馈,探寻有效措施和方法,保障专项整治推进实打实、检查船舶点对点、工作责任硬碰硬。同时该局创建新机制,组建了安全生产青年突击队,协助推进“8+2”专项整治工作,保障了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序开展,做到检查活动有手段、执法过程有实效,检查结果有记录。
勤走访,定承诺
夯实企业主体“责任墙”
走访辖区两家危化品公司和一家体系内危化品船公司,传达内河危化品船舶配员专项整治文件精神,做好政策宣传和信息咨询,与三家船公司签订了公司船舶配员承诺书和船长船舶配员承诺书,收集了辖区体系内所有危化品船舶的相关信息,建立了危化品船舶统计台账,有利于随时核查内河危化品船舶配员信息和提升辖区内河危化品船舶配员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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