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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政策汇编 | 8项专项资金申报项目集中发布 最高补贴1000万!

时间:2021-02-22 03:4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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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政策汇编 | 8项专项资金申报项目集中发布 最高补贴1000万!

为了促进海淀区科技企业发展,海淀区近期又集中发布了一批专项支持项目,申报时间集中于7月20日—9月10日,最高补贴1000 万,具体时间及要求见申报指南。符合条件的企业请积极申报,点击底部阅读原文,进入申报平台。

申报项目一览

1、海淀区新兴领域专项资金(第二批)申报(五类支持范围)

2、海淀区节能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五类支持范围)

3、海淀区标准化实施专项资金申报

4、海淀区企业国内外专利预警费用补贴专项申报

5、海淀区创新创业文化培育专项申报

6、海淀区支持电竞场馆建设和相关活动专项资金申报(三类支持范围)

7、海淀区文化精品工程重点项目申报(三类支持范围)

8、海淀区平台建设及精品游戏开发扶持资金申报指南(四类支持范围)

温馨提示

1、申报专项资金补贴,部分项目原则上需要申报主体是注册纳税在海淀区信用等级良好;部分项目企业提供信评级报告或征信报告,或者有信用评级报告优先立项,请相关企业提前做好准备工作,信用评级报告或征信报告申报咨询:010-88497961,13001039128,刘老师。

2、根据《关于在专项资金工作中启动企业征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单项申报金额在3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须提交企业信用报告(含评级报告和征信报告)且信用等级达到BB级(含)以上,信用报告(含评级报告和征信报告)中无不良信息记录的中小微企业按照不低于50%的比例给予购买信用报告费用补贴。其他要求根据申报项目情况而定。

关于启动海淀区新兴领域专项资金(第二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一、支持方向

专项资金(第二批)共包括五大支持方向:

(一)研制专项支持

(二)资质奖励

(三)市级专业园区配套奖励

(四)平台专项支持

(五)军地协作奖励

具体内容以申报指南为准。

二、申报主体

1.在海淀区注册、纳税、纳统的高新技术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外资、合资企业不适用。

2.第(一)(二)政策仅针对民营企业,国有独资、国有控股、国有持股超过30%的企业不适用。

3.第(三)(四)政策,申报单位须是海淀区范围内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

园区、平台需与我办建立日常联系机制,所涉及的相关活动需提前报备。未经我办报备的活动不予认可。

4.第(五)政策,适用于在海淀区注册的军工集团及其二级单位。

5.申报单位管理规范,业务及财务制度健全,具有相应的科研能力或条件。

6.已享受专项资金政策(第一批)预研专项支持的企业不再给予研制专项支持。

7.对于符合取得市级以上相关荣誉,参与并入围我办组织的重点对接活动,疫情期间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开展房租减免等创新举措等条件的申报单位,酌情优先考虑。

8.对于违反主管部门规范管理的相关要求的申报单位,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三、申报方式及说明

(一)本次申报所涉及的所有文件一律通过线下受理。我办在指定单位设立咨询受理办公室,接受企业咨询。

(二)本申报直接面向符合规定的企业,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代理申报。整个申报过程,我单位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发现任何机构或个人做出不实宣传或承诺,请将相关线索致电010-88496040。

(三)如申报材料不属实,我办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有申报意愿的单位需提前准备与所申报方向相对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如“合同/协议”“资质证书”“相关部门对园区的批复或认定文件”,上述证明材料所注时间需为度)、单位介绍信(包含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事由等信息)以及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申报研制专项支持的单位需携带上述材料前往咨询受理办公室领取和拷贝相关材料。

申报资质奖励、园区奖励、平台专项支持、军地协作奖励的单位需携带上述材料(申报平台专项支持的单位还需携带“工作绩效报告”与我办联系领取和拷贝相关材料)。

四、申报时间及流程

(一)申报时间:

7月20日-8月25日

(二)申报流程:

1.7月20日——8月14日:领取申报指南并拷贝相关材料、准备申报材料、申报材料预审。

2.8月17日——8月25日:提交书面申报材料。

五、受理单位

(一)政策咨询

联系人:唐信夫 范凌宇

联系电话:88496040 88498254

(二)咨询受理办公室:

1.北京市军民融合协同创新协会办公室;

地址:京藏高速西三旗桥西南801号院;

联系人:许靖爽 17710059983。

2.中关村人工智能创新创业基地;

地址:海淀区知春嘉园17号4号楼(北航南门西侧);

联系人:韩雪15901240793。

3.北京市军地科技协同创新海淀平台(翠湖分平台);

地址:海淀区紫雀路55号院9号楼翠湖科创平台一层;

联系人:孙丽学 13810162627

盛 夏 1800514

海淀区节能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一、支持范围及标准

(一)节能改造项目

鼓励开展节能技术改造,重点支持节能新技术应用场景构建、自主创新节能新产品推广、数据中心绿色节能改造、综合智慧能源系统及智能微电网系统建设。

(二)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项目

未享受市级补助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项目,其中,海淀区域内法人单位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成并网发电后按装机容量给予资金补助。

(三)市级节能奖励配套

对本市给予支持的节能项目、热泵应用项目、清洁生产中高费项目、绿色照明示范推广项目等进行配套支持。

(四)循环经济试点单位奖励

对国家级、市级节能领域循环经济试点单位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

(五)节能降耗新机制及节能管理能力建设

对本区用能单位开展的能源审计、清洁生产、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等项目,给予咨询费用补助。

申报单位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自愿申报上述五种资金支持方式,受理部门根据项目性质、资金总额、实际节能效果、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情况,结合实际测算确定最终支持额度。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为能耗纳入海淀区统计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海淀区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手续。

2.本期征集项目时间为8月1日至本次申报开始日之前竣工的项目。若征集期内项目已开工但未完工,可纳入专项资金项目储备库,待项目完工后再行申报。

3.项目建设地点在海淀辖区内。

4.已获得区级其他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再重复奖励。

三、提交材料

1.海淀区节能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1);

2.项目申请报告(附件2);

3.项目实施合同;

4.项目竣工决算报告、结算明细清单及相关凭证;

5.申报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奖励的,提供备案证明、并网证明等相关文件;

6.申报市级节能奖励配套资金的,提供市级评审结果、节能奖励证明文件;

7.申报循环经济试点奖励的,提供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

8.申报节能降耗新机制及节能管理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的,提供咨询合同、市级补助证明文件等;

9.法人营业执照;

10.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

四、资金申报及审核程序

1.申报时间。8月10日至9月10日。

2.网上申报。申报单位需登录海淀区专项资金统一申报平台进行网上申报。申报平台入口:http://www./zxzj/(海淀区支持核心区自主创新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平台)

申报单位通过申报平台在线填写注册信息,按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申报平台,选择“我要申报”栏目,按要求进行填报,并上传相关附件;受理部门根据项目申报条件对企业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

3.报送材料。网上申报通过后,申报单位将网上审核通过的正式材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封面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统一报送区发展改革委。(地址:海淀区四季青路6号海淀招商大厦东903房间;电话:88497836,88497226)

4.专家评审。对有需要专家评审意见的项目,由区发展改革委组织开展第三方现场评审,出具审核意见。

5.部门联审:结合项目申报和资金情况,优先支持节能效益明显、示范作用较强的项目,广泛征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形成专项资金支持初步方案。

6.网上公示:专项资金支持方案上报区政府,经审议通过后,通过区政府网站面向全社会进行公示。

7.拨付资金:公示无异议后,区发展改革委会同区财政局履行资金拨付程序。

8.后评价:项目单位收到资金后,应在一年内完成支出,并专项用于节能相关工作;在奖励资金支出后,应及时向区发展改革委报送资金使用情况说明,配合开展专项资金使用后评价工作。

五、其他事项

1.资金的审批拨付程序及监督管理,按照区财政相关规定执行。

2.未尽事宜请参照《海淀区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相关条款执行。

3.区发展改革委对本年度申报指南拥有最终解释权。

海淀区标准化实施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一、支持政策

支持多主体联合开展标准制定。对于制定和修订符合核心区重点产业领域的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的负责单位及主要参与单位,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奖励。

二、支持方向

发布的标准应符合北京市高精尖重点产业领域,符合中关村科学城建设的重点发展方向,对促进产业升级和提高行业竞争力具有重要作用。

三、支持对象

(一)在海淀区注册、纳税,并在海淀园纳统,信用等级良好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企业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海淀区的产业发展导向,无不良信用记录,财务状况良好,对海淀区经济发展做出一定贡献。

(三)企业设有标准化管理部门,有统筹管理企业标准化工作的专职人员。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的标准项目应属于1月1日-12月31日期间获得批准发布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标准的申报个数数量不限。

(二)申报企业应为发布的标准文本中标准起草单位的前三名。

(三)申报金额在3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须提交信用报告,信用等级达到BB级(含)以上及信用报告(含评级报告、征信报告和补充征信报告)中没有不良信息记录。申报金额在30万元以下的企业可自愿提交信用报告,提交信用报告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立项。

五、申报材料

(一)标准化实施专项申请书(加盖公章);

(二)企业信用报告(含评级报告和征信报告)且信用等级达到BB级(含)以上,信用报告(含评级报告和征信报告)中没有不良信息记录(具体详见当年的《购买信用报告费用补贴项目申报指南》或《在专项资金工作中启动企业征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加盖公章);

(三)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企业承诺书;

(五)正式发布的标准文本(无正式文本的,由出版单位提供报批稿与正式印刷文本完全一致的证明);

(六)国际标准中文译文或中文提要(申报国际标准的提供);

(七)国标委或相关行业协会出具的参与制定国际标准的证明(申报国际标准的提供,证明应说明:申报标准为正式国际标准,申报标准为上一年度内发布的标准,申报单位参与标准制定,并在标准制定中发挥的作用);

(八)企业标准化管理组织结构图、标准化部门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

(九)企业上年度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

(十)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十一)其它材料(如:名称变更证明、票据等)。

六、申报方式及说明

(一)进入海淀区专项资金网上申报统一入口,在线按要求填报并提交企业相关材料,申报平台访问地址:http://www./zxzj/

(二)本申报直接面向符合规定的企业,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代理申报并受理材料。整个申报过程中,我单位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如申报材料不属实,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通过部门预审的申报单位,书面申报材料从网上申报系统导出打印,连同附件材料,按A4纸型胶装,一式一份,装订顺序为项目申请书、附件目录、附件材料,各部分用彩页分开,封面、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项目申报书单位意见处签字、盖章,纸质材料交至中关村科学城管理委员会知识产权处(成府路45号中关村智造大街A座中关村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综合运用部,材料受理人:果立、李鑫)。

七、申报时间及受理单位

网上申报时间:8月1日—8月31日

纸质材料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受理单位:中关村科学城管理委员会知识产权处

联系人:果老师 李老师

联系电话:83454117 83454136

海淀区企业国内外专利预警费用补贴专项申报指南

一、支持政策

根据《海淀区优化创新生态环境支持办法》(海行规发〔〕7号)以及《关于加快推进中关村科学城建设的若干措施》(京海发〔〕1号)设立本专项。

二、支持方向

支持企业开展细分产业领域和企业专利分析与预警,对企业开展国内外专利预警工作的,根据其实际发生费用按照最高不超过100%的比例进行补贴。其中对开展国内专利预警的,补贴额度最高不超30万元;对开展国外专利预警的,补贴额度最高不超50万元。

三、支持对象

(一)在海淀区注册、纳税,并在海淀园纳统,信用等级良好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企业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海淀区的产业发展导向,无不良信用记录,财务状况良好,对海淀区经济发展做出一定贡献。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具备完善的知识产权部门和制度,每年有相应的资金用于知识产权的管理、创造、运用和保护,拥有一定数量的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截止12月31日)。

(二)申报单位应于度与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就专利预警服务签订合作协议、完成支付,且支付合法合规,能够提供完整合规的项目支付材料或其他证明材料。

(三)预警合同签订服务周期超过一年的,其项目完成工作量按“实际服务时长/服务周期总长”计算,服务周期以度计。

(四)申报企业需提供预警分析报告,并根据实际情况提供预警成效等材料(说明通过专利预警帮助企业规避风险、提高竞争力)。

(五)实施动态预警的企业,根据项目实际完成情况,评估预警工作量及成效。除提供纸质说明外,还需现场展示项目所运用的预警APP、预警网站等内容。

(六)提供专利预警服务的机构应具有相应资质,为企业提供的预警服务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对企业避免专利风险产生较好的效果;

(七)项目评定将综合考虑项目分析报告内容、预警成效、项目投入资金、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情况、区域经济贡献等多方面因素。

五、申报材料

(一)《海淀区企业国内外专利预警费用补贴专项支持申请书》。(在线填报)

(二)企业信用报告(含评级报告和征信报告)且信用等级达到BB级(含)以上,信用报告(含评级报告和征信报告)中没有不良信息记录(具体详见当年的《购买信用报告费用补贴项目申报指南》或《在专项资金工作中启动企业征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四)企业承诺书。

(五)税务机关出具的度完税证明。

(六)与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签订的服务协议(合同)、服务机构资质证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国家、市知识产权部门颁发的证书、公示等)。

(七)预警服务的发票、汇款单、银行入账单及其他证明资金往来的票据。

(八)对应的专利预警报告、预警产生的成效等材料。

(九)截止底,企业授权专利目录明细表(专利权人需为申报企业,权利人为公司成员个人、关联公司、子母公司的专利不计算在内)。

(十)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情况报告(制度、人员、经费、举措、成效、特色、资质证书及获奖证明等)。

六、申报方式及说明

(一)进入海淀区专项资金网上申报统一入口,在线按要求填报并提交企业相关材料,申报平台访问地址:http://www./zxzj/。

(二)本申报直接面向符合规定的企业,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代理申报并受理材料。整个申报过程中,我单位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如申报材料不属实,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纸质及其他需要展示的材料根据通知交至中关村智造大街A座一层受理大厅(海淀区成府路45号)。

七、申报时间及受理单位

申报时间:8月1日-8月31日

受理单位: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知识产权处

联系人:季国华,周方,傅固安

联系电话:83454129,83454157,83454121

海淀区创新创业文化培育专项申报指南

一、支持政策

支持品牌化、国际化创新创业交流活动。对企业或组织举办的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新创业大赛或重要科技会议、技术研讨会、产业论坛、行业国际展会等专业交流活动,根据参会企业数量、活动影响力和实际效果等,可按照活动费用的最高50%的比例给予补贴,最高补贴金额100万元。同一主办方一年内只能享受一次。

二、支持方向

本专项包含三个支持方向:创新创业活动、创新创业公益教育和创新创业展览展示。具体支持内容如下:

(一)创新创业活动。支持企业或组织举办的品牌化、国际化,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力的创新创业大赛、重要科技会议、技术研讨会、产业论坛、创新创业峰会等双创活动。

(二)创新创业公益教育。支持企业或组织举办的品牌化、有完整体系和一定社会影响力的开放课堂、讲座、培训等创新创业公益教育活动。

(三)创新创业展览展示。支持企业或组织举办的品牌化、国际化,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力的行业国际展会,举办的品牌化、有较大影响力的双创展览展示。

三、支持对象

(一)在海淀区注册并纳税的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和产业联盟等单位。

(二)创新创业活动。创新创业活动原则上应连续举办至少2年,活动地点应在北京;有政府部门、行业协会或产业联盟作为活动的主办、协办或指导单位。大赛应具有一定的品牌效应和国际影响力;主要评委为创新创业领域的知名导师或在相关领域有较大影响力。其他创新创业活动应有一定的知名度和较大影响力;重要科技会议、技术研讨会及产业论坛应通过活动开展形成行业研究报告,指导或帮助行业内企业发展。

(三)创新创业公益教育。创新创业公益教育原则上应连续举办至少2年,活动地点应在北京;具备完整的体系,有度活动实施方案;在项目周期内举办的活动不少于6场,每场活动的现场参与人数原则上不少于50人;主讲人为创新创业领域的知名导师或在相关领域有较大影响力;活动对社会公众开放。

(四)创新创业展览展示。展览展示地点应在北京。行业国际展会应体现最新前沿技术或产品、行业发展趋势等,有相应行业技术分享及展会成果。双创展览展示应对社会公众开放或可预约参观,展览展示独立使用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实物展品数量不低于展览展示产品的60%;30%的展品为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或为技术转移成果、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取得发明专利。

(五)所有申报的项目应是在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举办并完成的项目,且合同执行期、所提供的发票等付款凭证及相应证明材料也须发生在此期间。

四、支持措施

申报单位只能选择一个支持方向中的一个项目进行申报,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同一项目只支持一个主办方;同一主办方一年内只能享受一次。

(一)对创新创业活动、创新创业公益教育类项目和行业国际展会,根据参加企业数量、活动影响力和实际效果等,按照活动费用的最高50%的比例予以补贴。

(二)对双创展览展示项目,根据展品质量和实际展示效果,按照运营费用的最高50%的比例予以补贴。

五、申报材料

(一)《海淀区创新创业文化培育专项支持申请书》

(二)企业信用报告(含评级报告和征信报告)且信用等级达到BB级(含)以上,信用报告(含评级报告和征信报告)中没有不良信息记录(具体详见当年的《购买信用报告费用补贴项目申报指南》或《在专项资金工作中启动企业征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加盖公章)

(三)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企业承诺书

(五)申报创新创业活动项目的单位须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活动方案、会议通知、会议议程、签到表等文件扫描件;

2.活动中涉及的媒体宣传、活动资料印刷、场地搭建、场地租用、安保、会务服务、外籍嘉宾往返机票、技术支持等费用的合同、发票、明细等相关证明材料(每项申请经费按照合同、发票、明细的顺序打包上传);?

3.大赛需提供能够证明主要评委资质或影响力的荣誉证书等材料;落地项目需提交落地项目的获奖证书,以及项目落地海淀注册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4.重要科技会议、技术研讨会及产业论坛等双创活动须提交行业研究报告。

(六)申报创新创业公益教育项目的单位须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度活动实施方案、活动签到表等文件;

2.能够证明主讲人资质或影响力的荣誉证书等材料;?

3.现场录像资料或能够证明活动效果的其他资料;

4.活动涉及的活动资料印刷、场地租用、场地搭建、设备租赁、技术支持、媒体宣传、授课费等费用的合同、发票、明细等相关证明材料(每项申请经费按照合同、发票、明细的顺序打包上传)。?

(七)申报创新创业展览展示项目的单位须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行业国际展会:场地租赁或搭建、媒体宣传、资料印刷、安保、会务服务费的合同、发票、明细等相关证明材料(每项申请经费按照合同、发票、明细的顺序打包上传)。

2.双创展览展示:展厅平面图及照片、展厅运营管理制度、展品资质的证明材料;场地租赁或搭建、宣传资料印刷、媒体宣传、安保费用的合同、发票、明细等相关证明材料(每项申请经费按照合同、发票、明细的顺序打包上传)。

六、申报方式及说明

(一)进入海淀区专项资金网上申报统一入口,在线按要求填报并提交企业相关材料,申报平台访问地址:http://www./zxzj/

本次申报仅限于网上申报,不需提供纸质材料。

(二)本申报直接面向符合规定的企业,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代理申报并受理材料。整个申报过程中,我单位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如申报材料不属实,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申报时间及受理单位

申报时间:8月1日-8月31日

受理单位: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服务体系建设处

联系人:严军 郑起霞

联系电话:88499649 88498061

海淀区支持电竞场馆建设和相关活动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一、支持政策

(一)电竞场馆建设

支持企业及机构应用市区老旧厂房改造政策,将区内老旧厂房空间、业态调整空间转型升级为电竞场馆,对符合“海淀区电竞场馆建设标准”,且具有良好示范效应的,按照改造费用的30%进行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

(二)电竞赛事举办

支持企业及机构在区内举办注册登记的电竞赛事,鼓励电竞赛事与传统产业结合促进大众消费,设立绿色审批通道,并按照赛事经费的30%进行奖励,奖励原则上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

(三)数字文化产业活动举办

对于区域内创新主体举办的展览、论坛、发布等行业交流活动,在业内具有较强影响力的,按照不超过实际投入的50%比例给予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人民币。

二、支持范围

(一)在海淀区域内新建、改造、改建并向社会公众开放的专业电竞场馆(场馆建设周期不超过3年,即建设启动时间不早于1月1日);

(二)1月1日-12月31日期间在海淀区域内举办的国际级、国家级、地区级电竞赛事或数字文化产业活动。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

本项目的申报主体为企业或机构,应满足以下条件:

1.在海淀区注册、纳税,信用等级良好的企业或机构;

2.相关活动举办主体应具备承接活动的相关资质和必要条件;

3.企业可以和驻区内的高校、科研院所、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主体,以及服务于中关村科学城发展的其他单位进行联合申报,但其他主体和单位不享受资金支持;

4.联合申报的项目应有牵头单位和联合单位的合作协议,协议中应对各方的责权有明确约定。

(二)电竞场馆建设

1.电竞场馆的新建、改造、改建应具备合法审批手续,符合“海淀区电竞场馆建设标准”及其他相关建筑安全标准,申报时已完成改造,已投入使用或计划投入使用;

2.对利用区内老旧厂房空间、业态调整空间转型升级为电竞场馆的项目优先进行支持。

(三)电竞赛事或数字文化产业活动举办

1.项目主题和内容应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正确价值导向;

2.项目应按照相关规定在相关文化部门注册登记备案,具备合法的审批备案手续;

3.对与传统产业结合促进大众消费和夜间经济发展的项目优先予以支持。

4.申报时项目主体工作已完成。

四、支持方式

1.电竞场馆建设根据建设标准和总投资额及专家意见,给予一次性资金补贴;

2. 举办电竞赛事或数字文化产业活动的,根据活动规模、总投资额、影响力等,给予一次性资金补贴;

3.已获得其他区级同类型专项支持资金的项目,不重复享受本项支持政策。

五、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主体可通过专项资金平台(http://www./zxzj/)在线申报,申报主体要按要求填写基本信息并提交申报书及有关附件材料。

2.企业在申报项目同时需要提交由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项目专项审计报告和企业信用报告。提交企业信用报告且信用等级需达到BB级(含)以上,信用报告(含评级报告和征信报告)中无不良信息记录。

3.申报主体必须保证所提交全部材料的真实性,如申报材料不属实,区委宣传部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申报时间及受理单位

申报时间:评审工作按照成熟一批,审核一批的思路,项目符合条件后,全年均可申报。

受理单位:海淀区委宣传部

联系方式:82510708

海淀区文化精品工程重点项目申报指南

一、征集标准与范围

(一)征集标准

1.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挖掘和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资源,诠释和弘扬中国精神,具有较高思想文化内涵。

2.突出原创,聚焦海淀。作品应为原创作品或者结合海淀文化元素的再创作作品,是具有原创价值、自主知识产权及核心竞争力的文化精品。

3.突出海淀特色。作品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俱佳,聚焦以三山五园为代表的古都文化、以香山精神为代表的红色文化、以书香雅韵和本土民俗为代表的京味文化、以中关村创新创业精神为代表的创新文化,充分体现时代精神和海淀特色。

4.具有较高的艺术水准,能够发挥创作示范引领作用。作品艺术表现力、吸引力、感染力强,在作品的观念、内容、风格、流派等方面独树一帜,在体裁、题材、形式、手段上积极探索,具有鲜明创新优势。

5.围绕重要时间节点选题创作,聚焦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庆祝建党100周年等重点题材作品,生动反映中国社会发展和现代化进程、人民群众幸福美好生活的现实图景。

6.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具备一定的衍生品开发空间,能够实现海淀文化IP品牌价值的深度延展,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文化需求。

7.民族性与国际化兼备,具备“走出去”潜力,具备能够代表海淀走向全国和世界文化舞台的水平,具备冲击全国乃至世界各艺术领域最高奖项的水准。

(二)征集类别

1.舞台艺术类:包括话剧、歌剧、舞剧、儿童剧、音乐剧、戏曲、歌曲等。

2.影视类:包括电影、电视剧、动画片、纪录片、电视节目、广播剧、网络视听节目等。

3.出版类:包括中长篇小说、诗歌散文集、报告文学、通俗理论读物、少儿读物、网络出版物等。

(三)征集方向

1.文化精品创作项目:已经完成策划和前期筹备工作、具备相对成熟的创作基础、12月31日前可完成和推出的项目。

2.文化精品交流推广项目:1月1日后创作生产完成的作品,有新的演出或发行计划、扩大项目规模或品牌化运作计划,并于12月31日前执行完成的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

1.海淀区宣传文化系统文艺创作相关单位;

2.海淀区属各部委办局、街道、镇宣传部门;

3.海淀区域范围内各高校;

4.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于7月1日之前在海淀区办理工商及税务注册、登记,从事文艺生产的相关企业。

(二)资质要求

1.申报舞台艺术类项目,应提交申报主体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或其他相应证照;申报影视类项目,应提交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影片放映许可证、拍摄许可证或其他资质许可证明。

2.申报单位应具备健全的财务、安全等管理制度,安全管理记录完备,安全设备齐全有效。

3.对申报项目依法享有完整的知识产权,并且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

4.由多家单位或机构合作完成的项目,应由其中一家单位或机构作为申报主体进行申报,并由主要合作方在项目申报表上签署同意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其他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需按照资金征集范围和方向分类进行申报,文化精品创作项目和文化精品交流推广项目为不同申报类别,同一申报单位每个类别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2.项目申报单位需对申报项目进行独立财务核算或建立辅助台账。

3.项目具备技术、知识产权、场地等各项实施条件,如需立项等前期手续的,须提供相关获批文件。

三、支持方式

通过评审的项目,将列入海淀区文化精品工程重点项目目录,并通过一次性资金补贴的方式予以支持。本年度已获得其他区级同类型专项支持资金的项目,经评审通过后只列入重点项目目录,原则上不再重复享受本项政策支持资金。

四、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我单位将按照成熟一批扶持一批的工作模式组织相应评审,未进行评审项目将顺延至进行评审。

五、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报主体可通过专项资金平台在线申报,按要求填写基本信息并提交申报书及有关附件材料。(平台地址:http://www./zxzj/)

(二)申报主体提交的图片格式为JPG 或JPEG,音频文件的格式应为WAV或MP3,视频文件的格式应为MOV、AVI、FLV或MP4,要求图像完整清晰,声音、字幕匹配,以上材料如占用存储空间较大,请存储至百度网盘,相关链接报送至平台。

(三)申报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如实申报,不得虚报、瞒报;对弄虚作假的单位,一经查实,取消其当年申报资格且三年内不得申报,并在相关媒体上予以公布。

申报单位:海淀区委宣传部

咨询电话:82510414

海淀区平台建设及精品游戏开发扶持资金申报指南

一、支持政策

支持创新主体建设游戏开发共性技术平台、开源开放创新平台、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游戏引擎研发平台;支持游戏研发中心、技术中心落地海淀,最多给予1000万元人民币资金补贴。

支持富含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涵的精品原创游戏开发,鼓励融入海淀元素。对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正式上线运营,达到一定影响力的原创游戏软件,按照软件开发投资额的30%给予资助,支持金额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对行业影响力大或被选为重大电竞赛事游戏的,原则上支持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

支持企业、高校、机构开展电竞理论研究与教材编纂,对于正式出版的理论书籍,奖励金额不超过20万元人民币;正式出版并纳入教材的,奖励金额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

二、重点支持方向

1.园区平台

支持企业和相关机构建设研发/技术中心,集聚游戏企业(重点支持吸引区外企业);鼓励开发平台、研发/技术中心成立平台公司,建设游戏研发园区,对接政府部门为入住企业提供注册、优惠政策申报、公租房申请、人才落户、游戏版号绿色通道等服务;鼓励平台公司完善产业链条,链接发行、金融等相关机构;支持平台公司开展产业活动。

2. 研发平台

支持市场主体建设游戏开发相关平台,加快底层基础算法、游戏制作软件、游戏引擎等基础技术开发,加快游戏硬件设备研发。

3.精品原创游戏

支持游戏企业开发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相统一的精品游戏产品,传播中国价值观念、体现中华文化精神、反映中国人审美追求。支持开发与中关村创新精神、 科学家和创业者故事、红色香山、海淀历史文化名人、三山五园、海淀古镇、京西稻、样式雷等特色文化结合的游戏。支持开发有影响力的电竞游戏。

4.游戏及电竞理论研究。

支持企业、高校、机构开展电竞理论研究,编纂一批体例的创新、观点的创新、内容的创新,切合实际的高质量教材,助力电竞教育发展。

三、支持对象

支持对象为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和纳统在海淀区内,内部管理及财务等制度健全,无不良信用记录,从事原创游戏开发、促进游戏行业发展等方面的企业或机构。

四、申报项目条件

1. 申请园区平台的企业或机构,入住平台的企业需在15家以上,且入住企业取得研发成果或正在进行相关研发。

2.申请技术平台建设的项目,需技术清晰、可量化,具有前瞻性,可以有效促进游戏开发,明显提升游戏体验。

3.申请游戏与科学、科技融合、精品原创游戏的项目,需知识产权清晰明确,申报时已完成游戏开发或于正式发行的游戏。

4.申请教材编纂补贴的图书,应于完成相关的出版发行。

5.同一法人单位(申报主体)原则上享受过其他类型的补助,将不再享受本项目资助。

6.申报企业两年内因财务存在问题受到税务、工商等部门处罚的,或发生过重特大安全事故的不予支持。

五、申报材料

1、企业通过专项资金平台http://www./zxzj/在线申报,按要求填写基本信息并提交《海淀区精品游戏和电竞产业扶持资金专项申报书》及有关附件材料。

2、企业在申报项目同时需要提交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项目已完成投资额、已实现收入(如有)的专项审计报告、企业信用报告。提交企业信用报告且信用等级需达到BB级(含)以上,信用报告(含评级报告和征信报告)中无不良信息记录。

3、如申报材料不属实,区委宣传部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申报时间及受理单位

网上申报时间:从即日起接受网上申报,我部将根据申报情况定期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受理单位:海淀区委宣传部

联系方式:曹劲松8251070

来源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服务平台原文请点击最下方“阅读原文”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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