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在恩施创业
但苦于缺乏“创业资金”?
恩施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指南来啦!
小微企业最高可贷300万
个人最高可贷20万!
一、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1.贷款对象
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对象中的个人,应为法定劳动年龄内,在我州依法自主或合伙创业(含个体工商户、合伙经营、开办公司)的城乡劳动者(含外地来鄂创业人员),具体包括:
(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2)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
(3)复员转业退役军人;
(4)刑满释放人员;
(5)高校毕业生(含留学回国毕业生);
(6)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
(7)返乡创业农民工;
(8)网络商户;
(9)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10)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增加支持群体。自4月15日至12月31日新发放贷款,应将下列群体纳入支持范围:
(11)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体工商户;
(12)贷款购车专门用于出租运营的个人;
(13)贷款购车加入网络约车平台的专职司机(需平台提供专职司机“双证”等证明材料);
(14)符合条件的出租车、网约车企业或其子公司;
(15)对已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且已按时还清贷款的个人,在疫情期间出现经营困难的,可再次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2.贷款额度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
3.贷款贴息期限
(1)自12月31日之前,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的利息,财政部门按3年、给予全额贴息;
(2)自1月1日起,新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BR以下部分,由借款人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
二、合伙创业担保贷款
1.贷款对象
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对象,合伙经营、创办小微企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
2.贷款额度
合伙经营、创办小微企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可按每人不超过20万元,总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额度实行“捆绑”贷款。
3.贷款贴息期限
(1)自12月31日之前,合伙创业个人的担保贷款借款人的利息,财政部门按3年、给予全额贴息;
(2)自1月1日起,新发放的合伙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BR以下部分,由合伙借款人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
三、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1.贷款对象
(1)符合以下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财政贴息支持: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300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2)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应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的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2.贷款额度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3.贷款贴息期限
(1)自12月31日之前,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利息由财政部门按照贷款基础利率的50%给予2年贴息;
(2)自1月1日起,新发放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BR以下部分,由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
四、贷款条件
申请人在提交贷款申请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含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未结清贷款,且无不良信用记录。
五、担保方式
1.州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可由单位出具个人收入证明提供反担保;个人在提供反担保时,可根据反担保人的个人收入状况,提供不超过30万元的反担保;夫妻双方均属此类人员,若同时提供反担保,可提供不超过50万元的反担保。
2.个人和企业可以银行存款、房产等固定资产提供反担保。
自4月15日起,新发放的10万元及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免除反担保要求。
六、贷款用途
用于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合伙经营或创办小微企业(房地产业、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及国家产业政策不予鼓励的其他企业除外),可以按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七、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次数
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和小微企业,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对展期、逾期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不予贴息。
八、疫情期间优惠政策
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小微企业,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优先给予支持。对符合条件的、贷款额度不超过300万元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基础利率的50%给予贴息。对已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展期期限不超过一年的,由财政部门继续给予贴息支持。
九、经办机构及联系方式
州直
1.中国银行恩施分行舞阳支行
电话:0718-8223016
地址:恩施市舞阳坝东风大道15号(美美百货旁)
2.湖北银行恩施分行舞阳支行
电话:0718-8299823
地址:恩施市舞阳坝东风大道5号(工商银行旁)
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恩施分行舞阳支行
电话:0718-8231218
地址:恩施市舞阳坝东风大道24号(天桥交警岗亭处)
4.恩施兴福村镇银行总行营业部
电话:0718-8299003
地址:金桂大道31号(国际名品城小区旁)
恩施市
恩施市民之家二楼市人社3号窗口
电话:0718-826
地址:恩施市金桂大道98号
利川市
利川市就业局创业指导和就业援助股、各乡镇人社中心
电话:0718-7282673
地址:利川市都亭街道公园街13号
建始县
建始县市民之家二楼创业指导服务窗口
电话:0718-3222028
地址:建始县建始大道县民族医院旁
巴东县
巴东县就业局创业指导和就业援助股、各乡镇人社中心
电话:0718-4335083
地址:巴东县信陵镇巫峡路19号
咸丰县
1.湖北咸丰农村商业银行
电话:0718-6831365
地址:咸丰县高乐山镇营屏寨路45号
2.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咸丰县支行
电话:0718-6832908
地址:咸丰县高乐山镇解放路41号
3.恩施兴福村镇银行咸丰县支行
电话:0718-6834111
地址:咸丰县高乐山镇解放路381号
宣恩县
宣恩县市民之家4楼424室
电话:0718-5831726
地址:宣恩县珠山镇人民路129号市民之家四楼424室
来凤县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来凤县支行
电话:0718-6285492
地址:来凤县武汉大道1号14栋
鹤峰县
鹤峰县就业局创业指导股、各乡镇人社中心
电话:0718-5286356
地址:容美镇胜利街11号
来源:恩施人社微信公众号
编辑:陈晓辉
审核:张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