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8时,哈市启动了重污染天气二级(橙色)响应措施,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规定。今日(25日)7时起,哈市重污染天气等级由二级降至三级,因此,部分机动车(私家车)单双号限行规定取消。
关于降低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至三级(黄色)预警的通告
根据监测实况和预报,哈尔滨市扩散条件转好,AQI指数已回落至200以下,预计未来空气质量不符合重污染天气二级(橙色)预警条件。根据《哈尔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规定,哈尔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自12月25日7时起降低预警等级至重污染天气三级(黄色)预警。三级预警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哈尔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12月25日
25日7时,实施重污染天气三级(黄色)预警机动车限行措施
根据监测实况和预报,哈尔滨市扩散条件转好,AQI指数已回落至200以下,预计未来空气质量不符合重污染天气二级(橙色)预警条件。根据《哈尔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规定,哈尔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自12月25日7时起降低预警等级至重污染天气三级(黄色)预警。三级预警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为三级(黄色)预警,机动车限行措施为:全天禁止建筑垃圾、渣土运输、混凝土、砂石运输等重型车辆在四环路(不含四环路)合围区域内道路行驶。二级(橙色)预警响应措施三环围合区域(不含三环路)机动车临时单双号限行即时解除。
哈尔滨市交通管理局
12月25日
交警部门温馨提示
三环内机动车单双号通行规定虽然已经解除,但四环内(不含四环路)仍然禁止渣土运输、混凝土、砂石运输等重型车辆通行,提醒广大驾驶人守法文明出行,保障道路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