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公告
度省直住房公积金
缴存基数上限
调整为21422元
长春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调整的通知
各缴存单位:
根据吉林省统计局发布的吉林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信息显示,长春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85,690元。现对省直住房公积金度缴存基数上限调整如下:
度省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21,422元。
请各缴存单位按照要求,做好度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工作。
特此通知。
长春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
6月8日
来源:长春发布
编辑:星晴
审核:张亮
监制:金可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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