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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移民部择优选拨标准,根据加拿大移民部网站上的“快速移民 – 综合排名系统(CRS)的标准”,加拿大政府将按以下4大类别(A、B、C、D)对申请者打分:
A. 核心/人力资本因素(Core/human capital factors): 包括年龄、教育水平、官方语言能力以及在加拿大的工作经验,注意,同一项中有配偶和无配偶获分数不同, 比如年龄项,20-29岁,有配偶100分,无配偶110分。
B. 配偶或同居伴侣因素 (Spouse or common-law partner factors): 包括教育水平、官方语言能力、加拿大工作经验 (B类最多40分, A+B类最多500分)。
C. 技能可转移因素(Skill Transferability factors):这一类把语言能力、教育水平、加拿大工作经验、外国工作经验以及技工专业证书等因素合并考虑 (C类最多100分)。
D.额外加分(最多600分):获得加拿大雇主的工作聘用书 (Arranged employment) 或 得到省移民计划提名(PN nomination)。
所以,A + B + C (最多600分)+ D(最多600分)= 总计满分 1200分。
加拿大移民部将按申请人所得分数择优选拔,并不按申请递交的日期,显而易见,D一项就有600分 ,意味着被加拿大雇主聘用或得到省提名,在新的快速移民政策中有着重要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