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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广汉夜市“烟火气”又回来啦!咱们美食江湖见!

时间:2021-10-03 18:4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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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广汉夜市“烟火气”又回来啦!咱们美食江湖见!

看广汉日新月异

戳☝微新广汉

是否,在每一个夜深人静 饥肠辘辘 的夜晚

脑海总是闪现夜市美食的身影

......

久等了!

广汉夜市回来了!

大家的快乐也回来了!

当然

吃货虽然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

这几天

大家把美食的思念都写在脸上付诸了实际行动

天还没黑,夜市就挤满了人

硬生生把夜市“逼”逛成了“白市”

走在夜市的每条小巷

每个店面和gai沿边边小摊

每一个吃货尽管戴着口罩

可依然看得到脸上都是对美食的渴望

大家想念的不止是

炸炸、冰粉——广汉本土标配两件套

冰粉魅力

炸炸魅力

还有

......

鸡柳、鸡米花、干锅鸡——“鸡家姐妹花”

冒菜、铁板豆腐、章鱼小丸子、花甲米线

关东煮、鸡翅包饭、奶茶、冰淇淋

......

还有每一个店老板都会说

“美女帅哥,进来吃点嘛”

那是对自身颜值 体重 情真意切地问候语

相约好可以出门活动后,减肥的姐妹

却有默契的相遇在那转角的炸炸冰粉店

家里“云学习”两月的孩子们

拿着攒下的压岁钱

在夜市“大肆消费”

不放过任何一个美食

疫情期间呆在家憋坏的广汉吃货

都被夜市的活力唤醒

在美食店家的吆喝声中

在万千美食的香味中

在这人间烟火气息中

尽情释放疫情期间所带来的压抑和烦恼

解封后的夜市依旧烟火气十足且迷人~

但疫情防控期间

为了保障广大市民安全问题

夜市也变得更安全、更卫生

管控更严格

1

新姐提醒广大市民:广汉市虽为低风险区域,但疫情防控并未结束,仍有传播风险,望广大市民朋友不要放松警惕,出门仍需佩戴口罩,进入夜市请配合执法队员做好体温检测。

广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柳州路、顺德路夜市的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快实现我市创建“天府旅游名县”城市目标,提高我市城市品位,充分发挥夜市在搞活流通、繁荣市场、方便群众等方面的作用,加强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夜市经营秩序,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夜市,是指由广汉综合行政执法局指定设置,在规定时间开市、闭市,以餐饮、百货、小商品、音像制品和文化用品等经营贸易为主的公共交易场所。第三条 广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为本夜市管理主管部门,管理办公室设在广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夜市管理协会应积极配合共同管理,实行集中领导、统一规划、条块结合、分区实施的原则。第四条 本规定适应的夜市范围:东至顺德路二段与柳州路路口处;西至顺德路二段与南宁路口(共500米);南至距离光华小学20米处(共200米),北至距离柳州路与西湖路路口10米处(共200米)。(以上距离不包括公共通道及小巷、小区通道)第五条 临时夜市开市时间为每日15:30至23:30。经营摊主必须按规定时间出市、收市,特殊经营需延时的,不得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第六条 摊位的大小规格由广汉综合行政执法局统一划定。原则上一户只能申请一个摊位,且必须在划定的摊位内摆放商品并进行合法经营活动。第七条 经营者在取得摊位证的过程中必须按照以下条件与程序申请:(一)必须年满18周岁,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符合相关条件。经营者应提前向夜市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提供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本人照片,同时提供其他部门相关要求具备的资格或证明(如:健康证明、卫生许可证、残疾证、下岗证等),经营者应对其所提交证件的真实性负责;(二)夜市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以下原则优先发放摊位证:原夜市合规经营摊位人员优先、广汉户籍及长期居住广汉人员优先发放;贫困人员、残障人员优先发放;其他优抚对象优先发放;与相应摊位经营划分区相符优先发放;(三)夜市行政主管部门对经营户提交的证件材料进行备案并审核,符合条件的发放摊位证,不符合条件的,退还相关材料;(四)经营户自行退出不再经营,应提前向夜市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并结清相关费用,同时退还摊位证;(五)经营户发生违法违规现象,夜市行政主管部门有权依法吊销其摊位证,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第八条 经营者在夜市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夜市经营者必须取得摊位证;(二)经营者必须证照齐全,必须人证一致,不得转让、租借;必须亮证经营,证件必须放于显眼位置,不得遮挡、污染、损坏;(三)不得妨碍道路交通,影响行人及消防安全;(四)不得超越夜市区和摊位区摆摊设点;(五)不得破坏绿地园林和公共设施;(六)不得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和出行;(七)经营者实行摊位卫生责任制,自备垃圾容器或污水桶,对摊位和摊前摊后垃圾随时清扫,严禁乱泼乱倒,保证经营场地干净整洁;(八)夜市经营者应负责本摊位经营过程中的卫生保洁,收市后做到摊收场净;(九)在夜市经营过程中,严禁使用喇叭、音响等招揽顾客,严禁噪音扰民,影响周围居民正常休息;(十)摊主经营如产生油烟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必须持续运转并达到大气污染治理规定的环保标准。(十一)凡经市政府及上级部门批准组织的大型活动、发生应急响应等其他重大事件,需要临时停止夜市时,各经营户必须予以配合。第九条夜市经营者必须到夜市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和办理摊位证;因城市建设或管理的需要而变更或由于夜市搬迁、取缔等需要取消临时占道许可的,经营者应当自觉服从。第十条 夜市摊点的广告设置、遮阳雨棚设置、照明灯箱设置须与所在街道街景相协调,内容健康,形象完好、整洁、醒目、美观,必须服从广汉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管理规定进行统一规划、分类设置。第十一条 领取摊位证后,遵循先使用后缴费的原则,每半年缴纳一次,缴费时间每年1月1日至15日(在工作日收取)、7月1日至15日(在工作日收取)。第十二条 经营者必须自觉遵守城市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服从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规定的经营者,由有关行政执法部门依照《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及《德阳城市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依法处罚(见附件1)。第十三条 经营者应依法经营,对相关执法行为存有异议,应依法定程序进行申诉,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第十四条经营者对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不得拒绝,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执法行为;以拒不提供证件、辱骂、威胁等方式以及推攘等暴力手段阻碍执法的,夜市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取消其经营资格并吊销摊位证,终生不得申请。第十五条夜市经营者拒绝、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者有其他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六条本规定解释权归广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所有。第十七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广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二0二0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1:

一、违反本规定第八条第二款经营者人证不一致、私自转让或租借、证照不齐全、不亮证经营的,由夜市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整改,未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处理3次以上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经营资格并吊销摊位证,三年内不得申请;二、违反本规定第八条第四款超出夜市区和摊位区摆摊设点的,以占用城市道路摆摊设点经营进行处罚,按照《德阳城市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占用城市道路、桥梁、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广场及其他公共场所设摊经营、堆放物料、拍卖或者兜售物品,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清除;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个人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三、违反本规定第八条第十款经营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超标排放的按照《德阳城市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或者将油烟排入下水管网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四、违反本规定第八条第六款或第九款噪音超标扰民的,按照《德阳城市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空调器等设备、设施,其边界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规定第八条第七款或第八款乱堆乱放生活垃圾,影响城市公共卫生的,按照《德阳城市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影响公共环境卫生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清除;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个人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六、发生其他违法行为,由广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夜市行政主管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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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会不会突然的出现

在街角的炸炸冰粉店?

我会带着笑脸,挥手寒暄~

然后和你

抢店里的最后一碗冰粉

特别鸣谢摄影师:时小林、秦立军、李宁

新姐喊你来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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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廖忆

责编:王路姣

策划:邱世美

监制:周天德

总监制:陈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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