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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字考——先秦文献断代的重要依据

时间:2020-11-22 21:4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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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字考——先秦文献断代的重要依据

作者:曹晓虎

“情”最早不具有“感情”的含义,当时用其他的字表示感情。使用“情”表示感情的文献相对晚出。

早期的“情”与“性”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指真实、本性、情况、状况等。《说文解字》指出,“情,人之阴气有欲者。从心,青声。疾盈切”,“性,人之阳气性善者也。从心,生声。息正切”。《说文解字》认为情、性皆从心,青、生只是音旁。但用“青”“生”作含义相近的“情”“性”的偏旁有一定的必然性。据考证,“青”字迄今没有发现有甲骨文,其金文的上半部分,有的像刚从土地上生长出来的植物,有的像泛指一般的草木(屮),有的像土地上生长着枝叶较多的植物(生)。这三者的表意都与植物的生长相关。《说文解字》:“青,东方色也。木生火,从生、丹。丹,丹青之信,言象然。”“丹青之信”是重要的字源学信息,“信”揭示出“情”“性”的字源“青”“生”这两个字都与自然、真实有关,“情”“性”“青”“生”这四个密切关联的汉字的早期含义,都有“信实”之意。

早期典籍中的“情”不具备“感情”的含义。《尚书》《左传》中没有表示感情的“情”字。《论语》中使用“情”的概念有2例,《孟子》中“情”字出现了4次。在这些典籍中,“情”字为本性、实际,非指感情。据张仁明《墨子辞典》的统计,“情”在《墨子》中共出现25次,分别表示实情或情理、禀赋或情性、性别、真实(通“诚”)、确实(副词通“诚”)。《易传》中有14处“情”字,皆用“情”之早期含义。其中“圣人立象以尽意,设卦以尽情伪”,“情”与“伪”对举,直接反映出“情”之本义。《易传》涉及很多具体的感情现象,如“爱”“惧”“说”“忧”“乐”等,却从不用“情”代表感情,一般的感情只用“心”等概念表示。

对“情”误解源于不清楚其语义发展

早期的“情”不具备感情的含义,不了解这一点而以现代的含义解读早期文献中的“情”,已经造成很多误解。《诗经》中,只有《国风·陈风·宛丘》一处言“情”:“子之汤兮,宛丘之上兮。洵有情兮,而无望兮。”对于这段话的含义历来就有不同理解,争议的根源正在于对“情”“望”两个对立概念之含义的误解。分别解释为“热情”“声望”或“情意”“希望”,都是根据相关概念的晚期含义作出的判断,与历史上公认的该诗描写巫祀的主题并不吻合。《毛诗传笺通释》的作者马瑞辰按:“《乐记》言‘陈风好巫’。”与该诗主题相应,“望”意为“望祀”,古代祭名,《毛诗传笺通释》作者按:“望谓望祀、望衍,无望犹《左传》‘不郊,亦无望’也。”该诗后文提到巫舞的形式与道具,也是讲巫祀的。与祭祀形式“望”对应的“情”应该是“情实”。

在《告子上》一文中,公都子列举了几种人性论。孟子说:“乃若其情,则可以为善矣,乃所谓善也。若夫为不善,非才之罪也。”有学者以为此处的“情”指情感,甚至焦循《孟子正义》的注文也引《孝经》释“情”为“哀戚之情”。其实这属于误解。在这里,孟子非常明确地将“情”“才”并举,表示先天之实情,是在阐述人性问题。杨伯峻等学者指出,“情、才:皆谓资质”。资质即本性,这样解释才符合孟子性善论一贯之旨。

“情”的“感情”含义何时出现

最早以“情”指代感情的是《列子》、郭店楚简和《庄子》等文献。

据统计,《庄子》中,“情”出现50次。在庄子内篇中,只有《德充符》的圣人“有人之形,无人之情”的“情”是情感之情。可见,该篇比其他内篇文章晚出。而外、杂篇中较多出现情感之“情”,印证了内篇早于外、杂篇的推测,而赞同这种推测的观点在学术界占主流。

《列子·黄帝》有“五情”之说:“黄帝即位十有五年……昏然五情爽惑。”严北溟等注“五情”为“喜、怒、哀、乐、怨。亦泛指人的情感”。

《礼记·礼运》篇曰:“何谓人情?喜、怒、哀、惧、爱、恶、欲,七者弗学而能。”这里明确将七种感情类型与“情”这个概念联系起来,后文有“圣人之所以治人七情,修十义”的说法,明确提出“七情”的概念。这是最早的“七情”说。《列子》的五情、《礼记》的七情都是以“情”表示感情的较早形态,“五情”的概念或许早于“七情”的说法。

郭店楚简已用“情”字指代感情。据丁四新先生统计,郭店楚简有27个“情”字,这在先秦典籍中是少见的现象。郭店楚简《性自命出》明言“情生于性”,这是性、情分离的较早说法。《性自命出》曰:“凡至乐必悲,哭亦悲,皆至其情也。”“用情之至者,哀乐为甚。”此“情”即是“悲”“乐”“哀”等情感。郭店楚简的时代正是“情”的概念与感情相结合的开端,《性自命出》认为人性就是情感或情气:“好恶,性也。”“喜、怒、哀、悲之气,性也。”作为感情的“喜、怒、哀、悲”已经被称为“情”,同时,仍与含义比较宽泛的“气”“性”相提并论,与《左传》甚至更早的文献相似。可见,郭店楚简在“情”的概念发展上带有明显的过渡性特征。

《荀子·正名》:“性之好、恶、喜、怒、哀、乐谓之情。”《荀子》直接用“情”作为感情的一般概念,已明显无过渡用法。

“情”以外还有数个表示“感情”的字

“情”的概念最早没有“感情”的含义,一般表示“感情”意义的抽象概念用其他字表示,除了上文中含义比较宽泛的“气”,最早且经常被使用的是“心”。《尚书·商书·盘庚中》:“汝不忧朕心之攸困,乃咸大不宣乃心”;《诗经·郑风·子衿》中“悠悠我心”;《诗经·国风·召南》“忧心忡忡”“我心则说”“我心伤悲”等。“心”可以包含不同的情感因素,是最早表示一般感情的概念之一。直到现在,我们使用的“伤心”“心情”等词语,还包含“心”的概念早期的含义。

喜、怒、哀、乐等感情并举,较早见于《左传·昭公二十五年》:“民有好、恶、喜、怒、哀、乐,生于六气。”把人的感情归纳为“气”,而且没有将“情”的概念与“好、恶、喜、怒、哀、乐”等感情现象联系起来。

《孟子》中有涉及感情的地方,也是用“心”等其他概念表示,比如“恻隐之心”。

在《楚辞》的创作和编辑时代,“情”已经用于表示情感,同时,仍然使用其他概念表示感情。《九辩》中,“贫士失职而志不平”,用“志”表示感情现象中的情绪状态。《黄帝内经》中将“情”“志”并举,表示感情中的情绪现象。在《礼记·问丧》中有一段话:“夫悲哀在中,故形变于外也,痛疾在心……恻怛之心,痛疾之意,悲哀志懑气盛,故袒而踊之,所以动体安心下气也……服勤三年,思慕之心,孝子之志也,人情之实也。”这里表示一般感情的概念很多,除了“情”,“心”“意”“志”“气”等早期表示感情的概念还在使用。

以“情”断代

“情”最早表示本性、真实、确实、信实,不具备“感情”的含义。如果整部文献的“情”都不具有“感情”的含义,并且有其他表示感情的概念出现,其时代下限应该比较早。出现表示“感情”之“情”的文献,都是相对晚出的。以此标准来判断文献时代,有助于支持下列观点:《左传》《墨子》《孟子》《易传》《庄子》内篇(除《德充符》)早于《列子》、郭店楚简、《庄子》外篇和杂篇;《庄子》内篇中,《德充符》较晚出,或非出自庄子本人;郭店楚简产生年代介于《孟子》和《荀子》之间;《礼记》中《礼运》等篇章的出现年代较晚,至少晚于《孟子》。

陈鼓应先生研究了“性命”概念的发展,发现郭店楚简出现了“性”“命”连用的复合词,应该晚于《孟子》和《庄子》内篇。他还以“性”“情”关系论证郭店楚简年代介于《庄子》和后学之间。这些证据和观点与以“情”的概念发展作为文献时代判断标准所得出的结论相同,是本文的有力佐证。

(作者单位:南京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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