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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交警|事故案例曝光 不让“悲剧“再次发生!

时间:2022-03-26 23:2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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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交警|事故案例曝光 不让“悲剧“再次发生!

开车上路,安全第一

但总有那么一些不当操作

导致交通事故出现

今天洛宁交警汇编部分

交通事故案例进行曝光

惩前毖后

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典型交通事故案例

01

案 例 一

REC

01月25日18时30分许,韦某毅驾驶小型汽车,沿磨兴线由南向北行驶至底张乡大阳村小学门口处,夜间未降低行驶速度,因操作不当,车辆驶入道路左侧,将道路西侧路边停放的电动自行车(车上廉某、李某二人)及车旁站立的赵某撞倒后,车辆失控又将路西的行人狄某撞倒,造成李某死亡,其余三人受伤及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韦某毅弃车逃逸,后于01月26日09时30分许到我队投案。

事故成因分析:

韦某毅驾驶机动车夜间行驶未降低行驶速度,并未确保安全行驶是造成事故的原因。

事故责任认定:

1、韦某毅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韦某毅应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2、李某、廉某、赵某、狄某四人不负事故责任。

02

案 例 二

REC

02月26日22时许,马某博驾驶小型汽车,沿崛马线由南向北行驶至东宋乡贾窑村路段,夜间、雨天未降低行驶速度,且观察不周,将前方行人张某撞倒,造成张某死亡及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马某博驾车逃逸,后于02月27日凌晨01时许到洛宁县公安局东宋派出所投案。

事故成因分析:

马某博驾驶机动车夜间行驶未降低行驶速度,并未确保安全行驶是造成事故的原因。

事故责任认定:

1、马某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马某博应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2、张某不负事故责任。

03

案 例 三

REC

03月05日14时20分许,姚某飞驾驶重型罐式货车,沿安虎线由西向东行驶至兴华乡程岭村路段,下坡向左转弯时,未靠道路右侧通行,致使对向行驶程某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逾期未检验的二轮摩托车与其相撞,造成某受伤及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事故成因分析:

1、姚某飞驾驶机动车未靠道路右侧通行,且并未确保安全行驶是造成事故的原因。

2、程某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逾期未检验的机动车,未确保安全行驶是造成事故的原因。

事故责任认定:

1、姚某飞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八条之规定,姚某飞应负该起事故的主要责任。

2、程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第十九条、第五十一条之规定,程某应负该起事故的次要责任。

04

案 例 四

REC

02月25日21时30分许,张某杰醉酒后在无机动车驾驶证情况下,驾驶小型轿车,沿凤翼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凤翼路西段,因操作不当,撞到路边公园水泥围栏及路灯电杆上后驶入道路左侧,与宋某驾驶临时停放于道路南侧人行道上的观光车相撞,造成双方车辆及路边水泥围栏、路灯电杆损坏的交通事故。

事故成因分析:

张某杰醉酒后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夜间行驶未降低行驶速度,且未确保安全行驶是造成事故的原因。

事故责任认定:

1、张某杰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张某应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2、宋某不负事故责任。

05

案 例 五

REC

01月03日07时25分许,曲某强驾驶小型汽车沿八官线由西向东行驶至城郊乡吴村天宁木业门口处,与前方同向行驶王某驾驶向左转弯的二轮电动车相撞,造成王某受伤及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

事故成因分析:

1、曲某强驾驶机动车未保持安全车速,并未确保安全行驶是造成事故的原因。

2、王某驾驶非机动车向左转弯时未注意观察来往车辆是造成事故的原因。

事故责任认定:

1、曲某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二条之规定,曲某强应负该起事故的主要责任。

2、王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之规定,王某应负该起事故的次要责任。

洛宁交警温馨提示:事故猛于虎,时刻要警惕。每起交通事故都值得我们认真思考,深刻总结,从中汲取教训。细节关乎生命,安全文明出行,平安到达才是我们大家共同的心愿,希望人人遵守交通规则,共创和谐平安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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