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不动产权证,以后房产证上写谁名都没用!据了解,目前31个省(区、市)中,除西藏自治区以外,均已发放出首本不动产权证书。按照国土资源部的相关工作安排,要力争今年年底前所有市县停发旧证、颁发新证。
不动产权证与房产证与有何不同?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我国目前全面启用的统一不动产登记簿证样式,包括《不动产登记簿》、《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等。
其中,不动产登记簿由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管理,并永久保存;不动产权证书则向申请人发放,是享有不动产物权的证明。进行房屋交易需以登记簿为准。
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有证据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确实存在错误的,应当依法进行更正登记。新的不动产权证和现在的房产证相比,有哪些区别?
仔细瞧瞧这个证↓↓↓
首先,不动产权证比房产证产权内容更详细。房产证的内页内容仅包括房屋所有权人、共有情况、房屋坐落、登记时间、房屋性质、规划用途、房屋状况和土地状况;不动产权证的封面为红色,证书的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里面除了权利人、共有情况、坐落位置等原来房产证内容外,还增加了镭射区、不动产单元号、使用期限等内容。
其次,房产证对房屋使用年限和房屋价格采取了规避态度,而“不动产证”则对使用年限进行了明确规定。据国土资源部官方微博介绍,新版《不动产权证书》设置的“使用期限”指的是土地使用权和海域使用权的期限,而不是房屋所有权期限,房屋所有权本身也不存在期限的问题。但这个期限并非可有可无。一方面,它能够让权利人以及相关利害关系人清楚了解土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等权利的起止日期,需要续期的,方便权利人及时续期,依法保护合法权利;另一方面,便于在转让或抵押等交易活动中依法保障权益。
但就权利人的实质影响而言,不动产登记证明只是房产证、国土证等不动产统一后的新证明,可以为入学、就医、出国等作为证明和担保。旧的房产证并非一定要换“新证”。不动产登记机构坚持“不变不换”原则,权利不变动,簿证不更换,依法办理变更、转移等登记工作时,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
登记后,原有房地产权证还有效吗?
按照国家“不变不换”的原则,新证颁发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继续有效,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登记时,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权证书。
延伸阅读:房产证逐步变更为不动产权证
权利不变动无需换领“新证”
两个月前,家住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嘉诚东郡的李先生,按照开发商贴出的通知,递交了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及契税证明等相关手续,正式申请房产证。然而,8月19日,德州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开展行政区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根据《通告》,自8月19日开始,原办理土地、房产、林地等各类不动产登记的机构,停止办理业务,这标志着房产证将正式退出历史的舞台。
李先生有些疑问,他上段时间提交的材料已经申报,拿到手的将是房产证还是不动产证?对此,市房管中心工作人员答复,李先生家的房产证已经进入扫尾工作,很快就能下发。根据相关规定,在8月19日以前,市房管中心收到的关于办理房产证的申请依然有效,以后的不再受理此项业务。
房产证和新版的不动产证,到底哪个更有效?在办理交易、抵押贷款方面,会不会受影响?记者咨询了德州市国土资源局的工作人员。
什么是不动产权证?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我国目前全面启用的统一不动产登记簿证样式,包括《不动产登记簿》《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等。
其中,不动产登记簿由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管理,并永久保存;不动产权证书则向申请人发放,是享有不动产物权的证明。进行房屋交易需以登记簿为准。
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有证据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确实存在错误的,应当依法进行更正登记。
与房产证有哪些区别?
首先,不动产权证比房产证产权内容更详细。房产证的内页内容仅包括房屋所有权人、共有情况、房屋坐落、登记时间、房屋性质、规划用途、房屋状况;不动产权证的封面为红色,证书的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里面除了权利人、共有情况、坐落位置等原来房产证内容外,还增加了镭射区、不动产单元号、使用期限等内容。
其次,房产证对房屋使用年限和房屋价格采取了规避态度,而“不动产证”则对使用年限进行了明确规定。据国土资源部官方微博介绍,新版《不动产权证书》设置的“使用期限”指的是土地使用权和海域使用权的期限,而不是房屋所有权期限,房屋所有权本身也不存在期限的问题。但这个期限并非可有可无。一方面,它能够让权利人以及相关利害关系人清楚了解土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等权利的起止日期,需要续期的,方便权利人及时续期,依法保护合法权利;另一方面,便于在转让或抵押等交易活动中依法保障权益。
就权利人的实质影响而言,不动产登记证明只是房产证、国土证等不动产统一后的新证明,可以为入学、就医、出国等作为证明和担保。之前的房产证并非一定要换“新证”。不动产登记机构坚持“不变不换”原则,权利不变动,簿证不更换,依法办理变更、转移等登记工作时,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
不动产统一登记更便利
经初步统计,我市中心城区在政务中心共设不动产登记窗口10个,工作人员30人,而不动产登记改革前,只有6个土地登记窗口,工作人员11人。
不动产统一登记实行后,市民新购商品房办证,将由原来分别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改为1个部门办理1本《不动产权证书》即可,保持收费不变,原来各部门依法已经发放的证书继续有效,不强制要求更换证书,不增加企业和群众负担。
统一登记后,实现了不动产审批、交易和登记信息的互通共享,避免了分散登记模式下的信息查询障碍以及由此产生的产权交叉、重登漏登、重复抵押等问题带来的交易风险,减少物权的纠纷和矛盾,切实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财产权及不动产交易安全。同时一个窗口对外将减少办证环节,让当事人少跑路,能够切实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老百姓和企业的办证成本。
为方便企业群众办事,我市不动产登记发证全面实施后,针对不同登记类型,将分别制定《一次性告知书》,市民可在各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了解、查询各类不动产登记的办事指南、收件目录、办理地点、咨询电话等信息。
原有房地产权证还有效吗?
按照国家“不变不换”的原则,新证颁发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继续有效,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登记时,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权证书。
据德州市国土资源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由于李先生家的房产证办好后,按照原来的流程需要去德州市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证。但是,按照8月19日市政府下发的通告,开发商携带李先生等家庭的房产证,依然需要去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大厅不动产登记窗口办理新的不动产证。为此,李先生最终拿到手里的是将原房产证与土地证等合并到一起的不动产权证书。
8月29日,记者从德州市国土资源局了解到,自8月19日以来,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前来办理业务的市民逐渐增多,每天咨询关于不动产业务的300余人次。截止到29日,累计受理不动产登记业务200余件。据统计,今年年初以来,市国土资源局共受理不动产登记业务2700余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