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0字范文,内容丰富有趣,生活中的好帮手!
700字范文 > 安乐博| 大航海时代的东南亚海盗

安乐博| 大航海时代的东南亚海盗

时间:2020-09-10 09:32:06

相关推荐

安乐博| 大航海时代的东南亚海盗

海盗

大航海时代的东南亚海盗

安乐博

东南亚,在许多老华侨的心目中,它是“南洋”,它代表离乡背井的淘金梦,代表烽火连天时的人间净土,代表有志不申时的避难之所。在他们的心目中,它代表一种说不出的乡愁,它既是异乡,又是故乡,是一些人奋斗、埋骨的“梦土”。南洋,是以中国为中心,对东南亚一带的称呼;而东南亚这个称呼,则是外国人来到亚洲后,对此地的称谓。外国人则视这个地方遍地黄金,是继美洲之后的另一大发现。它所包含的范围有南中国海海域及其周边的地区。

这片海域的周边地区,岛屿密布,光是菲律宾群岛就有超过七千个以上的大小岛屿;这些沿岸水域被星罗棋布的岛屿纵横交错成为崎岖复杂的航道,再加上沿岸沼泽地区长满了茂盛密集的红树林,使得本地区一直都是海盗的天堂和非法活动的渊薮。有关海盗在这一带活动的记录,可以一直追溯到第五世纪。

根据国际海事局,1998年全球接到报案的海盗事件超过两百多起。公元1999年,则增加到300多起;而在这300起海盗事件中,在印度尼西亚附近海域所发生的就有115起。到,海盗案件比起十年前,已增加了三倍之多。今天海上不法劫掠和贸易事件每年所涉及的金额,高达一百六十亿美元。根据研究,自1980至,在南洋地区就已有超过8,800起的海盗事件;差不多平均每年约有350件海盗案件发生。本地区的海盗案件,大约 70%发生在新加坡、廖内、林加群岛之间的海域,也就是马六甲海峡附近。

其实十六世纪到十九世纪时,本地区即有严重的海盗问题;当时南洋地区曾出现过三股不同的海上势力:西方海盗(1570~1700)、中国海盗(1520~1860)、东南亚本土海盗(1520~1860)。西方海上势力介入此地,是从地理大发现开始。当时有许多假探险之名而行不法之实的投机份子(其中不乏殖民地的官员)和一些来自西方的海盗勾结,开始在这地区的海上非法活动。

1577年,英国人德雷克,是在西班牙人控制太平洋,葡萄牙人控制印度洋和东南亚时,成功地横渡太平洋、南洋(南中国海)、印度洋的第一位英国人。德雷克一路抢劫,从西班牙人、葡萄牙人、到土著苏丹,从南美洲、大西洋、太平洋、到南洋,从陆地到海洋,只要有机可乘无一放过。他一路凭借武力巧取豪夺,在1580年回到伦敦后,所带回的金银珠宝香料等奇珍异物,总值超过当时的六十万英镑。他用来孝敬英国女皇的部份,就已超过当时英国一整年的国库收入。

德雷克的例子并不是特例,在十六世纪末和十七世纪,欧洲来的海盗和欧洲各国政府所特许的海上私掠等,持续在东南亚一带肆虐。西班牙的探险家米格尔·洛佩斯 · 德莱加斯比,被荷兰人认为是英雄的奥利佛·凡诺等,无论是西班牙人、荷兰人、英国人、法国人、或是北欧的丹麦人,都不断地在苏门答腊 、爪哇、马来半岛一带抢劫来往商船。到十七世纪末,一些欧洲人更与东南亚当地人勾结,在马六甲海峡掳掠来往的中国船只,在南中国海抢劫来往日本和马尼拉的西方商船。有些西方海盗甚至还得到东南亚当地土司苏丹批准,带领由东南亚当地人所组成的船队,专门抢劫来往的船只呢!

自公元1700年后,除了一些加入东南亚当地海盗集团的西方人之外,东南亚地区由西方人所主导的的海盗行为多已敛迹,这是因为西方国家在其它地区镇压海盗的行动奏效,连东南亚地区都受到影响。但是西方政府的所特许的“海上私掠” (privateering)仍持续活跃,来回于太平洋及东南亚海域,专门劫掠来往船只。除了私掠船队外,欧洲各国的海军,也继续他们的海上竞争活动,如英国的皇家海军,在英国对西班牙宣战期间,在南中国海的海域就获利丰厚。总而言之,自十六世纪到十八世纪,西方势力在东南亚的情况,因为他们之间时起时休的政治冲突与经济矛盾,使得与他们有关、发生东南亚水域的海上劫掠事件,很难区分到底是各该政府所特许的私掠行为?海盗行为?还是纯粹的战争?

同一时期(十六世纪到十九世纪时),东南亚地区的海上形势,因为中国海盗的出现(1520~1860),使得情况日益复杂。这些中国海盗,在这段期间分为三波出现。第一波约从15到1684年,这个时期的中国海盗特色是商业贸易行为参杂海上活动。第二波,约从1782年到18,以十八世纪的后二十年为高峰。当时的中国海盗与越南的西山反抗军联手,持续骚扰中国和东南亚地区的沿海城镇及水域。第三波,约自1830年到1860左右,以西方人协助剿平海盗为特色。

自15到1680年(第一波),造成中国海盗在本地区猖獗的主要原因,初期是因明朝实行严厉的“海禁”政策,那时有不少海商被迫流亡海上,成为巨枭。如许栋、王直、林风等。中后期是因明清政权交替,战争、政治、经济等原因使得不少中国人挟带原有势力、纵横海上、成就霸业。如一群不愿受满清异族统治的明朝遗臣为了要逃避满洲的统治,来到此地发展。如郑成功以台湾为根据地,进行与中国、日本、和东南亚等地区的三边贸易;杨彦迪(杨二)等来到越南及北部湾沿岸发展,并与郑氏台湾势力合作等。他们的势力强大连西方国家也在海上备受威胁。这一波,在郑成功过逝、满清收服台湾后,才告一段落。

第二波的海上动荡,延续上一波的势力,约从1782年到18,以十八世纪的后二十年为高峰,中国人持续上一波在东南亚的海上势力,与越南西山反抗军合作。他们自散布在江平(前属越南,现属中国广西)、海南岛、中越边界的根据地朝北出发,抢劫掳掠中国沿海城镇及船只。秋天后,循着季风南下抢劫越南、暹罗湾、巽它海峡等地。1802年越南西山反抗军被剿灭后,这群中国人仍在越南沿岸和菲律宾群岛一带活动,如郑一、郑一嫂、张保、乌石二、郭婆带等,他们是中国南部沿海最大的一股海上非法活动集团,直到公元18,他们的势力,因清廷或剿或抚的方式才被消灭殆尽。而中国海盗在这地区的这一波活动也宣告停止。

第三波,约自1830年到1860左右。此时,因英国海军在香港附近海域,镇压中国东南沿海海上非法贸易活动的行动,促使中国海盗转移到东南亚一带活动。他们活跃在爪哇海和暹罗湾一带,循着季风南来北往,沿越南沿海城镇和马来群岛一带进行海上活动。这些中国人的船上偶而也有西方海盗加入,他们主要的目标是体积小、装备差的东南亚船只。后来中国海盗的活动在东南亚一带愈演愈烈,甚至还影响到当时的海运枢纽--新加坡及巴达维亚(今雅加达)的海上贸易,直到十九世纪六十年代初才逐渐得到控制。当时,这些不法的海上贸易活动,虽然威胁到香港和新加坡等地对外的贸易活动,但是在这些新兴的贸易商港附近的本地人,因利之所趋依然不顾各该政府镇压不法海上贸易活动的努力,继续与海盗集团进行交易,并为其提供所需的补给和装备。

同一时期(十六世纪到十九世纪时),东南亚本地海上非法活动(1520-1860年)的情况又如何呢?西方人是如此描述的“不折不扣、积习难改的土匪”、 岛民习性“奸诈狡猾”。其实这些都是西方本位的看法,东南亚人习于海上劫掠与当地永无止息的部落战争有关。当地土著酋长、国王、苏丹各拥有自己的海上武力,为达到打击对手的目的,他们会在海上拦截对手的船只,抢劫对手的人力(奴隶)、武器、物资,以达到扩张自己的地位、财富、势力。在东南亚,政治势力和财富,并不仅以扩充领土来衡量,而是以奴隶多寡来计算。政治势力和财富除了海上争斗得来外,还靠靠生产;要生产就要有奴隶,要奴隶就要作战,要作战就要有武器,在这样的条件下,区分东南亚本地人所进行的海上劫掠,到底是不同部族之间的战争?还是单纯的海盗行为?不具任何意义。

十八世纪的后半期,东南亚当地的海盗劫掠行为和数量发生了急剧的变化。因为全球经济蓬勃发展,当时的整个东南亚也随之进入了经济发达的时期,这使得海上的不法行为更加猖獗。这些海上非法行为,与当时东南亚和中国之间再度活跃的贸易和欧洲的殖民主义扩张有密切的关系。在全球贸易的影响下,当时的中国经济也在起飞,这使得中国对一些东南亚产品的需求也在不断地增加,特别是一些新奇的东西,如燕窝、鱼翅、海参、胡椒、玳瑁及贵重矿产如锡等。从欧洲来的生意人也热衷于购买这些产品,好与中国做生意。由于对当地产品需求量的扩大,当地就需要更多的人手来采撷和生产,这使得抢劫、贩卖人口成为当时在东南亚地区的重要买卖。从1750年到1840年,近一百年之间,东南亚当地的海上非法行为几乎完全不受控制。这个情况,不但是因为本土政治势力操纵,更因为一些来到东南亚的欧洲国家,正忙于应付他们自己在欧陆本土的问题,以及商业上的竞争对手,无暇他顾。

这给予东南亚本地人一个崛起的机会,十八世纪末和十九世纪初,苏禄群岛成为东南亚海上抢劫的大本营之一。伊拉农、巴拉干几、图索的土著们,建立了一个大规模且极有组织的海上劫掠团体。他们的活动范围,遍及整个东南亚地区,包括泰国沿海和越南沿岸。当时的东南亚,还有另外一个海上活动基地,那是以新加坡为中心,包括廖内 、噶朗、林加等附近岛屿。这些东南亚的海盗集团,抢劫奴隶、武器、贵重货物(如海产、香料等)。

该海域的海上劫掠事件,在1784年到1836年急剧增长。时值荷兰入侵廖内(公元1784年),同时英国也在槟榔屿(1786年) 、马六甲(1795年)、新加坡(18)建立殖民地。东南亚本地人而言,此时正是一个政治上的关键性时刻。欧洲殖民政府与当地政治势力的冲突、当地不同部族之间持续不断的战争,使这一地区几近无政府的状态,其中受害最深的就是当地商船。随着对立和冲突的升级,各种肆意的暴力行为也随之增加。对西方帝国主义的敌意,使得西方商船遇袭的次数持续增多,那些针对西方水手的残酷行为令人发指。东南亚动荡的情势让欧洲人非常担忧,因为这些针对来往船只不断袭劫的行为,如果日益恶化,就会摧毁新兴殖民地的港口贸易。于是自公元1836年起,欧洲国家,开始在新加坡及东南亚各地,展开打击海盗的各项有效措施。截至公元1860年,镇压海盗的策略极为成功,这项成绩一直延续了有一世纪之久,使得东南亚地区可以不再受到海上不法劫掠的困扰。

本文原刊于《海洋史研究》第五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3月。

END

本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政治立场,如有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