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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丨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时间:2023-10-20 00: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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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丨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文 /Abrahamson

编 /Conuselor

校正 / 魏翔曦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会有一段时间处于寻找工作的过程中,在失业期间由于暂时没有工作,缺少了工作收入,劳动者的生活会受到影响,为了保证劳动者的基本生活,给付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金是十分有必要的。劳动者在失业期间可能获得的物质帮助一般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失业保险;二是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是法律规定的,在符合法定情形时,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解雇成本。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38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本条中所指的第38条的规定是指以下几种情形: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法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用人单位因本法第26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在这类情形下,规定企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主要是考虑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是被用人单位所迫,劳动者属于被动失业,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36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依据本法第36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能获得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规定了两种情形:

(1)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用人单位解雇劳动者行为,应当承担支付经济补偿的责任;

(2)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劳动者主动辞职行为,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40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这是与《劳动法》保持一致的规定,是在劳动者无过失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基于客观情况解除劳动合同,而导致劳动者失业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41条第1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41条第1款规定了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进的又一种情形,即通常所说的“经济性裁员”,它主要包含以下几种情形: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特产、重大技术革新或经营方式高速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要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以上情形出现,用人单位可以裁员。这是为了用人单位能够恢复生产经营活动、提高企业效益采取的减员措施,但是这种情形出现,劳动者并没有直接的过错,所以,对被裁减的员工应当给予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44条第1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1款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由此可见,如果企业在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时,擅自降低原劳动合同的条件,即使劳动者拒绝续签,用人单位也必须支付其经济补偿金。

(六)依照本法第44条第4项、第5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4项、第5项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在以上两种情形出现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者的合同,但是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作者简介:Abrahamson,百度文库专家作者,原某省某市法院书记员,现执业于律师事务所,专业领域:婚姻家庭纠纷、企业法律顾问、房地产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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