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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昌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捕捉收容流浪犬弃养犬的通告

时间:2019-12-18 10:4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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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昌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捕捉收容流浪犬弃养犬的通告

广大市民朋友:

为了规范养犬行为,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改善市容环境卫生,保障市民群众健康和人身安全,我局决定对城区内流浪犬弃养犬开展捕捉收容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自9月11日起,永昌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城区内流浪犬弃养犬进行捕捉,并收容。

二、无犬绳牵引、现场无人管理的犬只均视为流浪犬、无主犬。如有家养犬只被误抓,请养犬者携带身份证、犬只免疫证明前往流浪犬临时收容点进行认领。

三、为落实动物保护原则,流浪犬、弃养犬临时收容点设在永昌县东区岔路口以北(红光新村向西1公里处),志愿者组织和爱犬人士可前往领养看护。

四、单位及个人如发现流浪犬弃养犬可以将其送至永昌县东区岔路口以北(红光新村向西1公里处)或者报告永昌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处置。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干扰城市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流浪犬、弃养犬的捕捉收容工作;对阻碍、干扰流浪犬捕捉工作的人员,我局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予以处理。

自通告之日起,请广大市民自觉规范养犬行为,落实圈养、拴养等措施。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15097038999;徐先生 联系电话:13139453945。

永昌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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