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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业主:
您好!接太原市热力公司第四供暖分公司通知,—度供热缴费即将开始收取,为保障各位用户冬季正常用热、温暖过冬,望广大业主积极配合,尽快缴纳采暖费,根据《太原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供用热合同》及《并城乡管发【】40号文件》相关规定,具体告知如下:
一、今年采暖费1、2、5、6、7、8、9、15、16、17号楼按供热计量收费,暖气报停用户预交全额采暖费后,需自行关闭家中暖气阀门,待供暖季结束后,等待热力公司通知办理退款手续;
二、3、4、10、11、12、13、14号楼按面积收费。申请报停且符合条件的(与供热网断开,关闭阀门贴封条、铅封、拆除供热设施),请于9月30日前办理停供手续并缴纳采暖费全额的30%基本热费,逾期将不予办理并收取全额取暖费。
三、由于热力公司送达通知为中秋节前,为不影响各位业主中秋小长假的休息,采暖费收费工作将从9.16日开始办理,请各位业主及时进行办理采暖费交费工作。
四、因采暖费用为我司代收费用,为确保您冬季正常使用暖气,请您收到通知后按时前往物业服务中心收费处缴纳采暖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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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