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凤冈县男子王某因无证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5日。
9月8日晚,凤冈县男子王某与朋友在该县城有机食品城吃宵夜至凌晨3时,王某驾驶摩托车经过县城区温州大酒店时,因操作不当,撞击了停在路边的一辆黑色小型轿车,。王某醉眼朦胧地瞥了一眼黑色轿车,觉得很眼熟,细看后才发现是前女友的轿车。
看到前女友的车深更半夜停在酒店楼下,安某顿时心生联想,不禁怒火中烧。于是,他将所驾驶的摩托车倒退一段距离后,加大油门撞向轿车。王某连续撞了几次还没解气,下车来朝轿车猛踢几脚。
监控视频截图
王某的疯狂之举,正好被当时路过此路段的几位行人看见,便向110报警。
龙泉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正好遇上王某准备进入酒店找前女友,被民警及时拦截和控制。
在接触中,王某一身刺鼻的酒气引起民警的警觉,立刻与交警大队联系。交警赶到现场,对王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他已嫌疑醉酒驾驶机动车。同时还发现,王某系无证驾驶机动车。
交警为进一步确认和锁证,当晚,又将王某带至凤冈县人民医院采取抽血送检。
9月12日,上级司法鉴定中心下发了王某的血液鉴定报告,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174.79毫克,属醉酒驾驶,并涉嫌危险驾驶罪。
凤冈县公安局龙泉派出所针对王某的行为,作出行政拘留15日的决定。待行拘期满后,交警部门将依法对王某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凤冈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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