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舒兰市上营镇的李某和张某是邻居,9月16日李某来到舒兰市法院小城法庭状告张某家的太阳能热水器漏水淹了自己的房屋,要求张某赔偿自己维修房屋的损失,损失数额以鉴定部门的评估意见为准。
法官联系张某后,张某说:李某家的房屋漏水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他找物业都找了好几年,自家的热水器才漏水,只负责赔偿本次漏水的损失,其它损失找物业来赔偿,具体怎么赔偿要以鉴定机构出具的损失原因为依据。
法官通过调查,李某房屋被水淹的修复费用大约3-4千元,而双方对损失数额和损失原因申请司法鉴定的费用也接近这个数额。
为减少双方的损失和化解纠纷,小城法庭办案法官决定在上营镇的巡回审判点启动诉前调解程序进行调解,法官当着李某、张某及物业公司人员的面把诉讼费用、鉴定费用、修复费用详细地为他们算了一笔经济帐,算帐后双方虽然还在较劲,但是态度已经不再强硬,都答应回去考虑考虑。
9月19日,当法官召集他们从邻里和睦的角度再次调解时,各方很快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了协议:张某马上拆除漏水的热水器并赔偿李某750元用以维修房屋,物业公司负责热水器拆除后屋顶的防水维修。
张某满意的说:因为房屋漏水自己和李某及物业公司人员没少吵架,现在法院设立了巡回审判点,法官在巡回审判点通过诉前调解就给解决了,即减少双方的损失又化解纠纷,法院这个巡回审判点制度太好了,方便老百姓快速解决纠纷,又减少打官司的精力和费用。
来源:舒兰市人民法院
编辑:张大治田兴志
审核:徐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