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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遏止因超限超载违法运输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近日,泉州各地公安交警部门开展针对货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行动。10月份以来,共查处货运车辆超载542起。
10月16日,泉州交警丰泽大队联合泉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三大队在辖区开展整治行动,重点针对货运车辆超载超限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查处的典型案例
01
10月16日10时19分许,吕某驾驶闽C72QF8号轻型厢式货车在国道324线霞美路口被交警丰泽大队五中队民警拦下。经过磅检测,该车实载6910kg,而该车核载质量为1495kg,超载100%以上!执勤民警依法扣留该车辆,并责令吕某卸载转运同时对吕某处以罚款1500元,驾驶证记6分的行政处罚。
02
10月16日10时30分许,一部闽AE334挂的超限半挂牵引车经过国道324线仕公岭路段时被联合整治组执勤人员拦下检查。根据相关规定,运输车辆超限行驶的,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处罚。泉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三大队执勤人员对该车载货高度进行了测量,经测量,该车载货高度超过规定高度20厘米,执法人员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罚。
03
10月15日15时4分,孙某驾驶闽C57248号重型自卸货车行驶至池峰路324国道路口时被正在设卡的鲤城交警大队四中队盘查,盘查中发现该货车涉嫌超载,经过磅检测,该车辆涉嫌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100%以上的违法行为,执勤民警依法暂扣其车辆至违法行为消除,并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500元,记6分的行政处罚。
04
10月15日16时45分,唐某饮驾驶闽C74158大型汽车经过江滨北路路口时被鲤城交警大队三中队执勤民警查获。因机动车驾驶人违反禁令标志指示交通违法行为,执勤民警对其处以罚款150元,记3分。
05
10月6日11时24分,冉某补驾驶牌号为闽DC2309的大型汽车行至石井镇后店村路段,因其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擅自改变已登机的机动车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违法行为,被南安大队石井中队民警当场查获。目前,石井中队民警依法对其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交警提醒
泉州交警提醒:
货车超限超载、危害无穷!
货车有盲区,遇上要远离!
行车过程中,要注意以下事项↓↓↓
01
严禁超载、超高上路行驶
货车装载应严格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严禁超载、超高、超宽,装载须均衡;装载飞扬、撒漏货物,如煤、泥土、沙石应加盖帆布,以防飘洒污染路面环境。
02
切勿疲劳驾驶
货车驾驶人如进行长途运输,在出发前应保证充足的睡眠,不要疲劳驾驶。疲劳驾驶会导致驾驶人判断能力下降、反应迟钝,严重时会失去对车辆的控制能力,从而造成严重交通事故。
03
视线盲区多 确保安全再并线
货车虽然座位高,相对小车前方视野更好,但因车体宽、车身长,车辆后方及两侧存在更多的视线盲区。货车驾驶人在车辆并线时一定要提前打转向灯,注意观察后方和两侧是否有并行车辆,确保安全后再进行并线操作。
04
注意靠右礼让 严控行驶速度
行经高速公路时,货车驾驶人应按照相关规定在右侧车道行驶,不能长期占用超车道。在长下坡和转弯路段,驾驶人要提前试踩刹车,严控车速,谨防刹车失灵发生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