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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唐山“头号”黑社会大哥是谁?曝光唐山市落网黑帮老大“势力”及罪行!

时间:2022-09-23 16:2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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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唐山“头号”黑社会大哥是谁?曝光唐山市落网黑帮老大“势力”及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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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0日上午,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了两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分别是刘鹏飞等27名被告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以及苏智斌等14名被告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两起案件主犯均获刑。

以被告人刘鹏飞为组织、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非法控制河北省乐亭县一带海洋捕捞等行业,获取经济利益,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称霸一方,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刘鹏飞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5名被告人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十九年六个月不等,没收个人全部或部分财产或者并处罚金。1名被告人犯寻衅滋事罪,免予刑事处罚。

另一案中,以被告人苏智斌为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采取暴力、威胁、限制人身自由或者辱骂、恐吓、滋扰等“软暴力”手段,插手民间纠纷,肆意认定违约,充当“地下执法队”,多次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获取巨额经济利益,严重破坏了司法、经济、社会秩序。

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苏智斌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13名被告人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至十四年不等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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