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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税务报此文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但分析还不全面。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是否必须对以前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进行更正申报?必须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具体项目进行分析,判断其是否符合税法相关规定或追补调整时间要求,不能简单地直接根据更正后的利润总额直接进行更正申报。
一是前期会计差错更正项目是否允许税前据实扣除?
二是追补年限是否已超期?例如: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15号)
企业以前年度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其他外部凭证,且相应支出在该年度没有税前扣除的,在以后年度取得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或者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提供可以证实其支出真实性的相关资料,相应支出可以追补至该支出发生年度税前扣除,但追补年限不得超过五年。(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28号)
税收实践中,如果符合相关规定,需对以前年度的年度汇缴申报进行更正申报,同时还必须对相关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更正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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