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医保扶贫政策来了!本次政策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精准医疗扶贫慈善救助等五重保障。在补助标准、救助疾病种类等方面有较大变化一起来看看
进一步完善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
01保障哪些人群?经扶贫部门确认的扶贫开发对象、民政部门确认的省定扶贫标准下的低保对象。02做了哪些调整?
调整了“第一道”补助标准和“第二道”救助病种范围,建立了“第三道”精准补助。
03“第一道”补助有什么变化?如何补助?
提高“第一道”补助省市两级报销比例。叠加报销后省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上限从50%提高至70%,市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上限从70%提高至80%。
保障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门诊特殊病种和住院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的基础上,采取“双上限”控制的方法予以补助,具体如下:
04“第二道”救助病种有哪些变化?如何救助?扩大“第二道”救助疾病种类范围,从原来的13种扩大至31种。
在大病专项救治定点医院集中救治31种疾病(儿童先心病、儿童白血病、结肠癌、胃癌、乳腺癌、直肠癌、食道癌、宫颈癌、终末期肾病、肺癌、肝癌、急性心肌梗死、尘肺、神经母细胞瘤、儿童淋巴瘤、骨肉瘤、地中海贫血、尿道下裂、重性精神病、脑卒中、恶性肿瘤化疗和放疗、肝硬化、股骨颈骨折、股骨粗隆间骨折、慢性阻塞性肺气肿、血友病、耐多药结核病、唇腭裂、白内障、风湿性心脏病、艾滋病机会感染)。
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第一道”补助后,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再由精准扶贫叠加保险予以补助90%。05“第三道”精准补助如何补助?
对部分罹患未纳入“第二道”补助范围的重特大疾病或经“第二道”补助后个人还需要支付高额医疗费用,可能导致返贫的保障对象,年末根据医疗叠加保险资金结余情况,予以分档精准补助,具体如下:
06政策的执行期限
执行至12月31日。
持续推进精准医疗扶贫慈善救助
01保障哪些人群?经扶贫部门确认的扶贫开发对象、民政部门确认的省定扶贫标准下的低保对象。02该项政策如何补助?
由南平市慈善总会每年筹集1200万元,对保障对象在省、市、县、乡四级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门诊特殊病种和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补助后,再分别给予10%、25%、35%、50%的补助。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2万元。
03该项政策的执行期限执行至12月31日。
加大大病保险对贫困人口的倾斜力度
01对哪些贫困人口进行倾斜?城乡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02具体做了哪些调整?
自8月1日起,对参保的贫困人口进入大病保险的起付线标准在其他参保人员的标准上下降50%(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标准为6250元),大病保险报销比例在其他参保人员报销比例的基础上再提高5%。
具体保障标准如下:1.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的贫困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含门诊特殊病种治疗)发生的医保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个人年度累计负担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标准、医保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8万元以内的部分,经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后,由大病保险再按65%比例补助;医保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8万元以上20万元以内(含)的部分,按90%的比例补助;2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93%的比例补助。2.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的贫困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含门诊特殊病种治疗)发生的个人自费医疗费用累计超过2万元(含)的部分,按22%的比例补助。温馨提示
1.保障对象要参加了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才能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精准医疗扶贫慈善救助等报销政策。
2.保障对象要办理了门诊特殊病种备案登记,在定点医疗机构治疗,才能享受特殊门诊医疗费用的报销政策。
3.保障对象需用社会保障卡在定点医疗机构刷卡就医,个人只需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
4.保障对象办理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才能在省外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结算住院医疗费用,个人只需支付个人负担的部分。
5.保障对象在南平市范围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或特殊门诊治疗,可以享受到较南平市范围外更加优惠的医保待遇。
6.如需了解更多医保政策,可关注“南平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掌握医保政策与便民服务等信息。
来源:南平团市委,综合整理自大武夷新闻网、南平市医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