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
“百年修得同船渡,
千年修得共枕眠”,
夫妻之间本应互相扶持相伴一生,
而家住安庆桐城市东郊村的项女士,
却没有体会到婚姻带给她的温暖。
,项某与丈夫胡某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胡某常年在北京打工,项某在家带孩子,夫妻二人聚少离多。几年前,项某经诊断患有精神分裂症,每天要靠药物治疗,严重时还需住院医治。自项某患病以来,丈夫胡某关心较少,也没有回来过几次。无奈,项某只有带着孩子住到娘家,由母亲照顾,一家四口的生活费及项某的医疗费靠年逾八旬的老父亲捡破烂和低保来维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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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9月3日,项某诉至桐城法院,要求丈夫胡某每个月支付其扶养费。开庭审理过程中,胡某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没有到庭参加诉讼。承办法官来到胡某所在村委会,通过村干部得到胡某的联系方式。
国庆节期间,胡某来到孔城法庭参加调解,承办法官在与其交谈中得知胡某这几年在外收入尚可,遂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家庭成员之间的扶养、抚养和赡养,不仅是道德的要求,也是法定的义务,你的妻子患病,你有义务对其进行扶养,而不是对她不闻不问。”经过法官的释法明理,胡某最终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今后将多关心妻子,并承诺每个月会支付妻子400元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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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桐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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