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财政部针对1月1日起分阶段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实施中的有关情况,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版)的通知》(财会〔〕16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一、适用对象及格式要求《修订通知》是在《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6号)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度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36号)的基础上,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度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1号)同时废止。《修订通知》附件中的合并财务报表格式涵盖母公司和从事各类经济业务的子公司的情况,包括一般企业、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证券公司等。
企业应根据重要性原则并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对确需单独列示的内容,可增加合并财务报表项目;对不存在相应业务的合并财务报表项目,可进行必要删减。二、主要修订内容与《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度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1号)(现已废止)附件中的《度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相比,《修订通知》附件1中的《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版)》的主要变化如下:(一)合并资产负债表1、“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2、“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3、增加“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等行项目;4、增加“专项储备”行项目。
(二)合并利润表1、“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2、“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删除“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四)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增加“专项储备”列项目。注:本文转自公众号他山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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