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驶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醉驾更是涉嫌犯罪,社会危害性极大。近日,交警大队交管股处理了一起因醉酒无证驾驶机动车发生的交通事故。
当天晚上,陈某醉酒后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途经龙仙镇青年路龙仙卫生院门口路段时,与路面上的行人梁某发生碰撞,造成梁某受伤的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交管股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处理。到达现场后,民警闻到陈某身上有浓烈的酒味,于是勘查完现场、取证后便马上带肇事司机陈某前往翁源县人民医院抽取陈某血液样本送检,结果检测出陈某血液样本乙醇含量为89.26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并且民警经核查发现陈某未持有摩托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
陈某醉酒无证驾驶机动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必须得到严惩。因此,民警根据现有法律和所得证据,判定陈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因其涉嫌危险驾驶所以现被公安机关执行刑事拘留。
交警部门提醒大家:酒精会麻痹人体机能,包括视觉、触觉、判断和操作能力、疲劳程度等等,让驾驶行为变得危险,请广大驾驶人谨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来源:翁源公安翁源新鲜事长按以下二维码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