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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市场要壮大,做优旅游产品是基础,做好推广和引导是助推。在拉动客源方面,除了游客自主前往,旅行社开辟旅游线路,通过培育旅游包车、发展地接市场、实现客源互送等形式,也是提升景点知晓率、带动游客量的重要渠道。。
《石狮市扶持旅游产业加快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中,也拿出专项奖补资金,着力建立更有效的客源引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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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团游石狮”
每年最高奖励20万元
从早年黄金海岸的“一枝独秀”,到如今看海、公园、古城、老街、古厝、海丝等旅游产品的“多点开花”,石狮“山海城”全域旅游新格局渐成。可游玩的景点越来越多、整体配套逐步完善,这也让石狮旅游线路的开辟有了基础。
因此,一个新的旅游现象正在形成:以前旅行社多是“带团出石狮”,如今开始有意识地“带团游石狮”。为了把这块市场做大,此番《措施》中明确,鼓励旅行社开展地接,精准对接客源。
奖励条件及金额
具体来看,对旅行社组织接待石狮以外的国内旅游团队(每团不少于15人),游览经市文体旅游局推荐的不少于3个景点的,每接待1人次奖励5元,每家每年最高不超过20万元。如果在石狮住宿的,还将追加住宿奖励,每家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此外,对年接待境外(含港澳台)游客团队(每团不少于15人)500人次及以上,并在石狮住宿一晚及以上的,每人次奖励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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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时定点定线
旅游包车也有奖
为逐步培育来石狮的团客市场,鼓励我市旅行社“行商”,《措施》还对开通从外地来石狮的定时、定点、定线的旅游包车,给予包车奖励。
奖励条件
首先,得事先与市文体旅游局签订协议,每年开通不少于360班次,根据事前约定前往我市3个镇(街道)及以上主要景点游览签到核验,每年在完成约定的引流目标后,可申请包车奖励。比如,如果是泉州区域外到石狮的旅游包车线路,每轮奖励70万元,首轮游客不少于6000人,每轮增加游客数目标20%,签约后按完成情况连奖三轮。
此外,《措施》还鼓励引入专业团队,运营旅游集散中心。市级旅游集散中心委托第三方运营通过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将按照二级、三级的建设标准,分别给予运营方一次性30万元、20万元运营奖励。并且,市文体旅游局将按优、良、合格三档对运营机构进行考核评定,根据引进客流等效益指标每年分别奖励80万元、70万元、60万元。
石狮日报记者康清辉实习生施佳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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