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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恨此身非我有——自由意志的尴尬处境

时间:2020-03-06 09: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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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恨此身非我有——自由意志的尴尬处境

长恨此身非我有,何时忘却营营——苏轼

欲望可能是世间最好的编剧:有时候,我们只需要一盏暗光、一碗热汤;有时候却只想去那连自己都不知道的远方;一个不好也不坏的生活在不断提醒你此生足矣;但一个不大不小的野心却怂恿你母怀若离。这中间却为难了我们悲壮的人性和悲剧般的命运。

还有我们尴尬的自由。

一直以来,谈论自由、追求自由是人类引以为傲的专利——这是人之所以高贵的最基本的依据,我也曾经在很多篇文章中谈及这一话题,并提醒大家思考自由、追求自由。

但是今天我想聊一聊人类在这件事上的尴尬处境。

一、自由的三组二律悖反

1、身体自由的问题

我们从洪荒时代一路走来,经历过一无所知带来的恐惧:我们曾因不知节气而颗粒无收,曾因不明水文而水漫家园,也曾因不懂地质而葬身山谷——人类是怀揣着无知的恐惧跨入文明时代的,安全地生存下来是第一要务。

要想生存,我们就必须搞清楚大自然的运行规律:潮水何时退,何时涨;野兽何时出,何时伏;东风和雨水何时起,西风和寒气何时来。只有掌握了这些规律,我们才能知道哪里安全,哪里危险,然后趋利避害,利用规律。

也就是说,我们的安全是建立在对必然规律的掌握和利用的基础上的。没有这个基础,一切都是枉谈。秩序——不论是自然秩序还是社会秩序——是一切的前提,因为它们牵扯到我们的存亡。

但是我们的野心还在继续膨胀:我们嫌自己的寿命太短促,想要活得更久;嫌自己不像有些动物一样会飞、会潜,想要更多的“超能力”;嫌自己没有三头六臂,想要让自己同时做很多事情。

总之,嫌自己寄居在了自然规律的篱下。自然规律——这个以前为我们提供安全感的东西,现在因为阻碍了我们对自由的向往而遭到了嫌弃。而且我们没有办法冲破它:我们生活在有限的时间里,自比于朝生夕死的蜉蝣,感叹人生短暂;我们生活在有限的空间里,躁动的精神不停歇地诅咒它栖息的肉体,抱怨后者拖了它的后腿;我们生活在有条件限制的规律世界中,拥有无限野心的意志永远在哀叹天时地利限制了自己的为所欲为。

这就是关于自由的第一组二律悖反:自由行为与自然规律之间的矛盾。

2、自由意志的问题

如果说服从自然规律能保证我们免受来自自然界的伤害,那么服从社会秩序就能让我们免受来自他人的伤害。只不过自然规律是客观的,我们是怎样都无法违背的,而社会秩序——比如法律与道德——却是可以违背的,只不过我们需要承担后果和风险罢了。

生活在一个无政府主义的社会中,就像生活在一个草莽丛林中一样,任何人都处于敌对状态,任何人的安全都无法得到保障。我们需要一个公认的奖惩机制,让大家在一个公平、和平的环境里合作与竞争。

社会秩序虽然保护了我们,但是他毕竟是通过制约我们的行为来维护我们的安全的。站在绝对自由的立场来看,道德和法律当然是对自由的侵蚀。当然,我们这里不谈绝对自由的后果。因为自由是人类生存的基源问题,我们对它的讨论先于所有其他话题,包括道德和法律。

这就是关于自由的第二个二律悖反:自由意志与社会规范之间的矛盾

3、自由思想的问题

身体上和行动上的不自由还算比较容易接受——每一个物种在生理上都各有长短,我们不可能都变成超人;我们为了保障最大限度的自由,就必须让渡一部分自由给社会集体。

其实我们之所以接收以上的不自由,很大原因在于我们可以以“精神自由”来宽慰自己,庄子认为只要御道而行,我们就可以在自己的精神世界里任逍遥;斯宾诺莎认为只要认清了世间万象的必然性,我们就实现了绝对自由。似乎我们的思想可以超拔于这个充满必然的世界,弥补我们身体上、意志上无能为力的缺憾。

但是亚里士多德和康德告诉我们:我们的思想也是不自由的。我们思考什么、怎么思考,这些也是被客观的逻辑形式先天决定好了的。我们以为能够自由地从各种角度认识事物,其实是先天的知性和直观形式使我们这样展开认识的。换句话说,事物在我们眼前呈现出这个样子,而非那个样子,是由我们的认识形式决定了的——它不可能呈现出其他样子,我们也不可能从其他角度认识世界,总之我们的思想并不是自由的。

这就是关于自由的第三个二律悖反:自由思想与逻辑形式之间的矛盾。

二、自由的两个极端态度

以上三组关于自由的二律悖反体现出人性最深刻的贪婪和现实最深刻的残忍:一方面我们需要这个世界能够被认识进而被控制,为我们提供安全的生存环境;另一方面我们以“自由”来自我高标,将其当作人类作为万物灵长的重要标志,既然如此,我们需要突破各种局限让自己达到最大限度的自由。

那么我们应该怎样处理自由和规则、规律二者的关系呢?是让规则优先,将自由限定在前者的范围内,还是让自由优先,把规则置之一旁?这就产生了不可调和的态度,这两个截然对立的态度各自极端的表现就是“强决定论”和“非决定论”。

1、强决定论

强决定论对人类的自由持最悲观的态度。这一派认为世界上所有事物的盛衰兴亡、所有现象的起承转合都是绝对必然的。每一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等具体因素都早已被固定在必然的因果链条中了,根本就没有偶然条件转圜的余地。我们之所以会认为有偶然原因或事件的其他可能性,只是因为我们还没有彻底搞清其中的原理(即必然性),否则不会有半点异议。

我们对在自己身上发生作用的必然因素还不够了解,才会产生“我们是自由的”的错觉,好像我们能逃开这个世界的必然之网一样。

我们的行动受到生理条件的限制:我们可以坐飞机,但我们永远不会自己飞;我们可以潜到很深的海底,但永远无法脱下潜水服。

我们的意志受到社会规范的制约,社会早已在耳濡目染中将善恶的观念灌输给了我们。不管做出怎样的抉择,我们都无法完全摆脱环境的影响。

我们的思维受到内在脑部结构和外在因素刺激的制约——现代心理学、认知科学和脑神经科学正在研究这些客观因素——留给我们自由的领地越来越狭窄了。

总之,强决定论认为,问题不是自由多还是少的问题,而是根本就没有自由。自由不过是人类一厢情愿的幻想而已,这个幻想正好表现出我们认识水平的低下。

这个理论显然很有说服力,但我们却很难下定决心认同它。

如果所有事物和现象早已被安排的天衣无缝,那么我们的人生还有什么意义可言呢?我们就成了一个个被必然命运摆布的棋子而已。我们和一块石头没有什么区别:来到世上的意义就是去完成因果链条交给我们的任务,进而证明必然链条的不可抗拒性。这对我们生活的积极性是一个毁灭性打击:即使再努力,我们也改变不了被控制的命运。一切的奋斗和不甘都是徒劳而已,那还需要认真的活下去吗?

如果所有的行为都是事先被决定好的,那么我们该不该谴责甚至惩罚违反道德和法律的行为呢?要知道这些人是被迫这样做的,他们自己不受自己控制,那就当然不用再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了——我们无法对一个必然事件做出善恶评价。

显然,强决定论的逻辑后果是所有人无法接受的。

2、非决定论

强决定论充斥着对人性的无视和残忍。那么非决定论呢?

这一派认为,人的自由的绝对的、先天的。自由甚至不是我们要追求的境界,而是我们不得不是的本然状态。也就是说,我们天生自由,没有人能够做到不自由,外在的事物根本不可限制到人类的自由。外在的因素只是我们实行自由的条件和凭借而已,不是自由的阻碍。

我们认为自己不自由,并不是因为外在的因素限制了自由,其实是自己为了推卸责任而寻找的借口。即使对于关在集中营的犹太人来讲,他们也是自由的:他们有越狱逃跑的自由,也有束手待毙的自由,他们觉得没有自由,只是因为他们不愿意冒着被抓到的危险去拼命一搏,而将自己悲惨的命运归咎于纳粹而已。

我们的自由抉择无时无刻不再发生,即使不做任何抉择,这本身也是一种抉择——一种放弃主动抉择的抉择。

总之,非决定论认为我们的自由意志是超越于因果链条之外的。

非决定论是不是给了人性最大的“面子”?

其实不然,一旦我们的自由不受因果律的影响,那么我们怎样理解它呢?也就是说,我做出的每一个抉择连我自己都不知道是为什么——因为它不受因果律影响。既然我无法理解我自己的行为,那就更谈不上自我约束和自我决定了!

绝对自由的逻辑终点竟然造成了绝对的不自由!而且这种不自由引发的无力感甚至超过了强决定论的不自由——在后者那里,我们虽然无法自主决定,但我们至少可以自我理解。现在超出所有规律的自由成为一个超自然现象,我们既无法控制,也无法认识了。

既然无法控制、无法认识,那么我们当然也无法对这些所谓的自由行为负责任了,这些行为跟我们自己没有任何关系。

当然了,强决定论和非决定论都是将我们日常生活对自由的态度极端化的结果。这种极端化的“疯言疯语”当然不会完全为我们所信服,但这却可以提醒我们:我们一直在追求自由,但是,我们可能连自由是什么、自由的限度在哪里都没有搞清楚。

关于自由,我们还有很多事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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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由”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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