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上午,醴陵市政府召开市委全会,表彰在“7.6”抗洪抢险斗争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醴陵市消防救援大队喜迎三丰收荣获“醴陵市抗洪救援工作先进单位”,大队长李勇军获得个人嘉奖,另有3名同志获得先进个人荣誉。
今年7月6日—15日,醴陵市迎来两轮强降雨引发特大洪灾,致使20万人受灾,数千名群众被困,灾区群众的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灾情发生后,醴陵消防大队全体消防员迅速出动,在第一时间到达受灾现场,抢救被困群众和转移群众物资,在此次抗洪抢险中,醴陵消防救援大队共抢救被困人员300余人,紧急疏散群众4000余人。醴陵市人民镇府在授予消防救援大队“醴陵市抗洪救援工作先进集体”的决定中指出:“7.6”灾情发生后,市消防救援大队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牢记使命,把驻地当故乡,视群众为亲人。在危难时刻,消防大队全体消防员发扬“不怕苦、不怕累、不怕死”的精神,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圆满完成了各项急、难、险任务,为挽回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做出了突出贡献。为表彰先进,鼓舞士气,市人民政府表彰该大队为“先进集体”。
制作:醴陵市消防救援大队
编辑:陈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