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
纳税人应享尽享
国家税务总局宜宾市南溪区税务局
发布关于办理退税事项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宜宾市南溪区税务局
关于办理退税有关事项的通告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13号)、《四川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相关税费的通知》(川财规〔〕1号)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为确保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纳税人应享尽享,请以下纳税人自通告之日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到国家税务总局宜宾市南溪区税务局文化路办税服务厅(文化路东段68号)、国家税务总局宜宾市南溪区税务局罗龙工业园区办税服务厅(罗龙工业园区管委会一楼)办理相关退税事宜。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宜宾市南溪区税务局
7月30日
退税名单如下
快来看看有没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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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溪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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