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6月26日下发的《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的通知》(鲁发改成本〔〕613号),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自7月1日起放开律师服务费、基层法律服务费、公证服务费、司法鉴定服务费等多个项目的收费,同时废止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实行政府指导价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鲁价费发〔〕70号)。
来源:山东省发改委网站、国鲁律师事务所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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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石慧 审核:傅德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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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发改委发文:放开律师服务收费及公证 司法鉴定等服务收费 不再实行政府指导价或定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