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讯来袭
近日,
芦溪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获得省级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
示范单位荣誉称号啦!!!
你们有没有听说呀
下面随小溪一起来看看吧~
近日,江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公布江西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示范单位名单(第二批)》的通知(赣管字〔〕55号),芦溪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获得省级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示范单位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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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以来,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紧盯创建标准,层层压实责任,将创建任务细化量化,落实到人。按照创建节约型机关要求,在县政府机关大院内加大节能技术改造,淘汰高耗能产品,引进新产品、新技术,营造节约能源资源宣传氛围。实现节能降耗要求,践行绿色、低碳新理念,高质量完成创建任务,在验收过程中获得省考核组一致好评。
来源: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责任编辑:彭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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