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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森林生态效益分类分档补偿试点工作

时间:2022-12-18 01:1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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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森林生态效益分类分档补偿试点工作

导语

前不久,市委市政府正式印发《西宁市森林生态效益分类分档补偿试点方案》,根据方案,市委绿发委、市林草局、大通县政府及相关单位大力推进森林生态效益分类分档补偿试点工作。

7月1日,大通县朔北乡八寺崖村迎来了一个大日子,该村村办林场成立并正式挂牌,八寺崖村办林场成为我市森林生态效益分类分档补偿的首个试点,为整体工作深入推进先行先试,积累经验。

我市开展森林生态效益分类分档补偿试点工作,旨在探索建立西宁市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通过深化林业改革、创新体制机制,持续推动城乡增绿、林业增效、林农增收,守护“绿水青山”,造就“金山银山”,为建设生态文明、增进民生福祉、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重要作用,为加快建设绿色发展样板城市、新时代幸福西宁贡献力量。

方案明确,试点区域放在大通县窎沟流域,通过对区域10个村的集体、个人林地开展分类分档补偿试点工作,达到快速精准提升林分质量、有效增加群众收入的目的,进而激发群众参与公益林建设与保护的积极性。同时,拓展思维视野,在试点基础上进一步丰富补偿方式和途径,总结经验,制定在全市可执行、可推广的生态效益分类分档补偿管理办法,逐步健全我市生态保护补偿制度体系。

试点工作通过对区域20979亩集体和个人所有的有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造林地划分为三类六档分别进行生态效益补偿,两年共需投入资金58.84万元。在资金使用上,除去2万元的成效监测费以外,将剩余的30%资金直补到村民个人账户,其余的70%用于各村集体和个人林地的质量提升和村庄绿化等。

市委绿发委、市林草局、大通县政府等部门多次深入试点现场,指导试点村编制集体资金项目方案,鼓励引导区域各村在村集体经济组织之下成立村集体林场,畅通承接国家林业重点项目渠道,有效增加群众收入,推动乡村振兴。

来源 西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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