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赵某江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为躲避交警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使招耍赖,逃避检查。不成想,还是被交警查出其酒驾、无证违法行为,并依法对其作出处罚。
7月28日晚,永济交警大队蒲州中队、三中队民警联合在336省道56公里设卡开展周末夜查交通违法行动。21时许,执勤民警在检查车牌为渝C565**小型轿车时,发现该车驾驶人涉嫌饮酒。民警在对该车驾驶人赵某江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中,赵某江对着酒精测试仪吹气时一会用舌头抵住吹气口不让口气通过吹气管,一会吹一下停一下、不让口气连贯,总之是百般耍赖,不让酒测成功;在民警告知其如果不配合呼气式酒精测试,就对其进行抽血化验的情况下,其才配合做了测试。经对驾驶人赵某江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45mg/100m1;经公安专网查核,赵某江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赵某江存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执勤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条款,对赵某江的2项违法行为合并作出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