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联合印发了《丽水市“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实施方案》,正式启动“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检查。
▲浙江凤阳山-百山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将从8月初持续到12月底,包括移交问题(线索)清单、县级现场核查、完善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方案、市级实地督查、督促彻底整改等工作程序,将按照《环境保护法》《自然保护区条例》《风景名胜区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落实自然保护地管理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督促问题整改。
▲浙江九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实施方案要求:
全部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和其他各类自然保护地主管部门要全面梳理和核查、绿盾专项行动发现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对人类活动遥感监测新发现问题线索进行实地核查,坚决整治自然保护地内采石采砂、工矿用地、核心区旅游设施和水电设施等焦点问题,严肃查处自然保护地违法违规活动,逐步形成“不敢、不能、不想”违规侵占自然保护地的社会环境和政治氛围。
▲景宁望东垟高山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
实施方案提出:
全市各自然保护地主管部门要在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切实担负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的主体责任,严格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坚定不移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之路,妥善处理好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及居民生产生活的关系,促进经济社会与自然和谐发展。
实施方案还明确了:
“绿盾”专项行动“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责任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监管体系;严肃追责问责,督促彻底整改;做好信息公开,强化社会监督”等四项保障措施,通过强化组织协调、完善整改机制、完善责任追究、鼓励公众参与等手段,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地长效监管机制,为丽水绿色高质量发展守护好生态底色,坚决筑牢生态屏障。
▲景宁大仰湖湿地群省级自然保护区
▲莲都峰源省级自然保护区
来源:生态丽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