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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要点

时间:2020-06-14 12:5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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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要点

一、什么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哪些人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将全国的“新农保”和“城居保”合并实施,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简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每年11月20日前都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到所在村(社区)或镇(街道)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办理参保手续。

二、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应缴费多少年?缴费标准是多少?

1951年7月1日至1965年12月31日出生的人员,必须从起按年缴费至满60岁,累计缴费不超过。1966年及以后出生的人员,需从参保当年开始缴费不少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十四个档次,100元到3000元,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政府给补贴

三、目前哪些人员可以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府代缴政策?

对于以下几类特殊人群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府为其代缴全部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已享受其他代缴政策的人员不累加享受):

1、城乡重症残疾人,政府为其代缴100元/年·人的保险费;

2、独生子女三级及以上残疾或死亡且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家庭夫妻,政府为夫妻双方代缴100元/年·人的保险费,其中女方49岁及以上的家庭,政府为夫妻双方代缴500元/年·人的保险费;

3、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员,政府为其代缴100元/年·人的保险费;

4、低保对象,政府为其代缴100元/年·人的保险费;

5、特困人员,政府为其代缴100元/年·人的保险费。

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可以相互转移吗?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可以相互转移。按人社部发〔〕17号和川办发〔〕59号文件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条件后,可申请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并将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储存额转入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原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不得计算为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申请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及养老金的计算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男女均年满60周岁且缴费达到规定年限,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保险待遇。本人持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原件到户籍所在镇(街道)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中心或隆昌市居保局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每月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总额÷139+基础养老金(目前100元/月)+超年限补贴。(个人账户储存总额=个人缴费+政府补贴+其他补助;超年限补贴:缴费年限超过的,每超过一年,每月增加基础养老金2元。

咨询电话:0832-3994453 0832-3994463

隆昌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

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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