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18时左右,一名11岁的小女孩在铁堰游泳过程中出现危险,同在铁堰游泳的市民张超和季福民听到大人的呼救,两人先后下水营救,试图将女孩救上来。但遗憾的是,由于水流十分湍急,加上没有带游泳圈,季福民在救援中全身多处挫伤,最终没能浮出水面。获悉警情后,公安、消防、急救等相关救援力量立即赶到现场,采取各种措施展开救援。最后在民警和其他人的共同努力下,打捞上遇难女孩和英勇牺牲的季福民,经送医院抢救,最终仍无法挽回两人生命。
迅速展开调查认定 让英雄安息
江南警方经过调查核实,32岁的金东区孝顺镇上下季村人季福民虽然视力残疾,但仍毫不犹豫地立即下水营救落水女童。季福民、张超英勇救人的行为符合《浙江省见义勇为奖励和保障条例》相关规定,分局第一时间对他们的行为进行了认定,并向开发区管委会申报奖励。
8月16日晚,分局组织民警将“见义勇为”行为确认书送至季福民母亲季根翠手中,季福民的母亲紧紧握着民警的手泪流满面。在慰问过程中民警也了解到其家庭情况较为困难,大家的心情都非常沉重。
逝者安息
救人英雄,一路走好!
季福民、张超遇危施救,见义勇为是值得称赞的,但是在火热的夏天里,希望大家提高警惕,避免发生溺水事故。
重要提醒
不要因为水的温柔美丽
忘记了她的危险
苏孟乡梅溪河段铁堰段每年都成为市民的避暑之地,但暑期向来是溺水事件的高发期。
▲每年夏天傍晚时分,靠近金华开发区苏孟乡的梅溪铁堰区域,吸引了许多游泳戏水的市民。
夏季防溺水注意事项
1、不要独自一人外出游泳,更不要到不摸底和不知水情或比较危险且易发生溺水伤亡事故的地方去游泳。
2、未成年或不通水性者,必须要有组织并在老师或熟悉水性的人的带领下去游泳。
3、要清楚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平时四肢就容易抽筋者不宜参加游泳或不要到深水区游泳,要做好下水前的准备活动。
4、对自己的水性要有自知之明,下水后不能逞能,不要贸然跳水和潜泳,更不能互相打闹,以免喝水和溺水。不要在急流和漩涡处游泳更不要酒后游泳。
5、在游泳中如果突然觉得身体不舒服如眩晕、恶心、心慌、气短等,要立即上岸休息或呼救。
6、在游泳中若小腿或脚部抽筋千万不要惊慌,可用力蹬腿或做跳跃动作或用力按摩、拉扯抽筋部位,同时呼叫同伴救助。
7、如果遇到有人溺水,要大声呼救其他人员帮忙,救人时要携带救生圈、木板等漂浮物,也可在岸边用长竹竿或绳子投向溺水者,让其抓住将其拉上岸。
8、岸上抢救时,让溺水者平躺头偏向一侧协助将其口、鼻内的泥沙和水吐出来。假如溺水者呼吸很微弱或已经呼吸停止,要马上做口对口人工呼吸,并在胸部正中进行压挤,帮助心脏恢复跳动。
9、情况严重的,应在救人前就拨打110报警或者120急救电话,请医生来现场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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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金华平安江南
编辑:徐健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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