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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溪湖交警大队组织本溪市高级中学学生开展交通安全志愿者社会实践活动

时间:2023-06-03 19: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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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溪湖交警大队组织本溪市高级中学学生开展交通安全志愿者社会实践活动

8月19日上午,由本溪市溪湖交警大队、溪湖区彩胜社区、本溪市高级中学一年六班、本溪市文明出行志愿服务总队、溪缘爱心联盟、本溪市交通安全志愿者溪湖分队共同组织的“交通安全走进社区,文明出行从我做起”本溪市高级中学同学走进社区交通安全志愿者社会实践活动隆重举行。本次活动有刚刚入学的本溪市高级中学一年六班50多名同学和老师、家长参加。

上午9时,本溪市高级中学一年六班的同学们在彩胜社区会议室上了一堂生动的交通安全社会实践课即交通安全知识课,溪湖交警大队车宣民警陈岩警官首先对同学们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就交通安全方面的知识向同学们进行了讲解。并在开展文明交通劝导之前对同学们进行了简单的培训,提出几点注意事项:一是要注意自身安全;二是要注意劝导的方式方法;三是要注意自身形象,站姿端正,展示良好形象。

在学习了基础知识后,同学们集体来到彩屯交通岗进行交通安全志愿者劝导活动,体验交警生活,感受社会文化,协助交警指挥交通,针对机动车违法违章、不文明行驶及行人不走斑马线、翻越护栏等危险违法行为和各种交通陋习开展文明交通安全宣传劝导,同时还对行走不便利的群众及时提供帮助,搀扶老人过马路。

在交警们的指导下,同学们很快进入状态,手中的小红旗不停的摇动着,积极进行文明交通志愿劝导工作,提示行人和非机动车自觉遵守交规。在交警和学生志愿者的共同努力下,彩屯岗路口秩序井然。

此次交通安全志愿者社会实践活动中,本溪市高级中学一年六班的同学们通过亲身实践感受到交警工作的繁杂和辛苦,也深刻体会到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均表示将自己的切身体会告诉身边的每一个人,让身边的人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通过开展高中学生志愿劝导和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受到了市民和社会各界的肯定和好评。

来源:交警支队

编辑:光辉大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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