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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河资讯 | 自治区深化推进“放管服”改革措施两则

时间:2019-02-02 10:4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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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河资讯 | 自治区深化推进“放管服”改革措施两则

自治区人社厅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

为进一步推进方便群众办事,自治区人社厅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热点堵点问题,细化措施,推进“放管服”改革。

一是精简证明材料,解决群众痛点难点问题。贯彻执行人社部《关于取消部分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材料的决定》,印发《清理证明事项任务分工的通知》,取消涉及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证书、劳动能力鉴定、社保经办等73项证明材料,全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证明材料多”等问题,全面清理烦扰群众和企业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各类无谓证明,让群众办事“少证明”“不求人”,提升政务服务事项办理过程中的舒适感。

二是破旧立新,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组织召开推进落实人社系统政务服务事项部署会,对全区80项未进驻实体大厅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逐项讨论,按照没有特殊原因全部进驻的原则确定进驻形式,对未进驻事项的责任单位下发提示函督促进驻,全区进驻率大幅提高,由之前的69.81%提高到95%以上。

三是借助信息化建设,提升不见面办理率。对调整后的265项政务服务事项重新录入,梳理出98项未纳入不见面办理事项,将暂未纳入不见面办理事项纳入攻坚范围,进一项,销一项,通过进一步提升信息化建设、推进数据共享,提高各级政务服务事项不见面办理率,可不见面办理率从之前的60%左右提高到95%。

四是下放劳动合同备案办理权限,实现全程网办。针对“下放劳动合同备案管辖权、优化‘网上人社’合同备案环节”召开专题会议,印发《关于全面下放劳动合同备案办理权限的通知》(宁人社发〔〕64号),自9月1日起,自治区人社厅窗口不再受理劳动合同备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行全程网办,系统自动审核备案,同时调整“网上人社”信息系统,加快解决“即办事项未即办”问题。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助推“放管服”纵深发展为利企便民营造“软环境”

近日,自治区应急管理厅从解决办事企业、群众“堵点”“难点”“痛点”入手,深入“解剖”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存在诟病,做“大动作”,动“大手术”,相继出台了《深化“放管服”改革 优化营商环境 进一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通知》和《安全生产行政审批管理办法(试行)》,极大地降低了驻宁企业申办门槛,缩短了开办时间,提升了驻宁企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实行“审管分离”,提升行政审批效率。为提升行政审批效率,彻底解决“行政审批和管理职责相对混淆”、“重审轻管”和“以审代管”等问题,应急管理厅取消区本级行政审批事项业务处室审查、分管领导审核和审委会研究决定等环节,剥离了业务处室行政审批职能,将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纳入政务大厅窗口办理,实行“前台受理、一门一站审批、统一窗口出件、首席代表负责”的运行模式,实现了“审”“管”分离。

试点“先证后核”,优化行政审批流程。依托信用中国(宁夏)和企业标准化信息平台,为进一步深化“三减一提升”效果,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减少办事企业群众往返次数,应急管理厅将部分信用度好、管理规范的企业延期换证业务纳入“先证后核”范畴,把审批程序改造为“企业自我承诺、应急管理部门当场发证、证后核查严管”,通过事中事后监管等手段,完成对企业的核查。

推行“容缺受理”,缩短企业开办时间。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基本法定条件,但次要申请材料暂时缺少的行政审批事项,由申请人签署书面承诺限期补齐,先予接收材料并进行审查,审批流程正常进行,避免企业和群众办事来回跑、反复办。

通过以上举措,厅本级行政审批事项由原72项压减至61项,压减率15.3%,审批时限由原369个工作日压缩至258个工作日,压减率30.1%;窗口首席决定事项由原27项提升至37项,授权率由37.5%提升至60.7%。

文章来源:宁夏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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